加入日期: | 201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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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4.08 |
招標代理: | 北京中招國發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北京市 |
項目名稱:首都文化融合成果展會展服務
項目編號:GFTC14P122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中招國發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用途:首都文化融合成果展會展服務
采購數量:一項
采購預算:678,000.00
簡要技術要求/招標項目的性質:首都文化融合成果展會展服務
1、合格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報名時間: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3、報名地址:***
4、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具有有效年檢),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原件審核后退回);
(2)稅務登記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原件審核后退回);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
(4)報名人的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個月內開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或該原件的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無效); (擬提供投標擔保函則不需提供以上資料)
(5)近期(最近三個月內)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加蓋本單位公章);
供應商遞交的報名資料應密封在檔案袋中,并在封口處加蓋本單位公章。同時注明項目名稱及“在2014年4月8日16:00以前不得啟封”字樣。遞交時遞交人必須攜帶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5、確定參加談判供應商的方式及數量:
由談判小組評審專家根據企業報名資料審核報名企業資質,確定不少于3家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談判,如不多于3家并滿足招標條件,報名企業直接領取談判文件。
6、談判時間和地點:詳見談判文件
7、評審方法: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采購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北京中招國發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