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鄭州至洛陽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已于2011年12月通車試運營,為做好該項目的工程決算及竣工決算工作,按照財政部財會(2006)2號《財政部關于印發<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招標規范>的通知》和交通部2007年4號令《交通建設項目委托審計管理辦法》精神,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連霍鄭洛段改建工程項目部(下稱“招標人”)對該項目的工程財務決算及工程造價審核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意投標并且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參加投標。
2.招標概況
鄭州至洛陽高速公路改建工程是經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7年5月國家發改委發改交運[2007]1123號文《國家發改委關于河南省鄭州至洛陽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批復了項目工可報告;2008年1月交通部交公路發[2008]38號文對《關于鄭州至洛陽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批復了該項目初步設計; 2008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以國土資資函[2008]662號《國土資源部關于鄭州至洛陽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批復了該項目土地使用。河南省交通運輸廳以豫交規劃 [2009]287號《關于連霍國道主干線鄭州至洛陽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圖設計的批復》對施工圖設計進行了批復,鄭州至洛陽高速公路改建工程概算為504,229.94萬元,路線全長106.391公里,由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連霍鄭洛段改建工程項目部負責實施。
3.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
3.1各標段劃分及工作內容詳見下表:
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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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審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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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暫估合同價(萬元)(以實際結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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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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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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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NO.1~NO.8標、標志BZ-1~BZ-4標、標線BX-1~BX-4標、護欄HL-1~HL-10標、隔離柵GLS-1~GLS-2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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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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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審標段的工程計量、變更及單價、材料調差、工程清算等項目的審核與審定、資料整理與完善,工程決算基礎數據的編制、修改、完善、以及完成工程決算文件編制、匯總并配合財務決算編制和政府審計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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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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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NO.9~NO.14標、預制NO.15~NO.16標、路面NO.1~NO.6標、綠化LH-1~LH-8標、機電JD-1~JD-2標、配電照明PDZM-1標、LED-1標及洛三靈NO.1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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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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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審標段的工程計量、變更及單價、材料調差、工程清算等項目的審核與審定、資料整理與完善,工程決算基礎數據的編制、修改、完善、以及完成工程決算文件編制、匯總并配合財務決算編制和政府審計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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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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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路改造路面NO.7~NO.11標、加固JG.1~JG.3標、房建FJ-1~FJ-4標、洛陽服務區房建標及綠化標、家俱標、廚具標、鞏義服務區房建標及綠化標、家俱標、廚具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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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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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審標段的工程計量、變更及單價、材料調差、工程清算等項目的審核與審定、資料整理與完善,工程決算基礎數據的編制、修改、完善、以及完成工程決算文件編制、匯總并配合財務決算編制和政府審計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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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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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公司財務及監理代表處、設計標財務總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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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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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投資及財務資料的審計,財務決算的編制、資料整理與完善,以及配合政府審計、資產登記入冊及移交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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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ZLSJ-4標合同段要進行整個項目工程決算的匯總編制,并向業主提供統一業務標準,統一時間安排、統一衡量辦法與最終統一驗收標準;
2、ZLSJ-1~ ZLSJ-3標合同段的中標人應服從ZLSJ-4標合同段中標人的協調及統一安排;
3、工程決算應按交通部交公路發【2004】507號文件的要求及規定編制。
4、ZLSJ-4標合同段竣工財務決算應按財政部財【2002】394號、財建【2008】91號等文件的要求及規定編制。
4.資格要求
4.1各標段資格要求詳見下表:
對應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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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J-1標~ ZLSJ-3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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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J-4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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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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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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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或合伙人事務所,在河南有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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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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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含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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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含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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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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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同時近三年進行過的高速公路竣工決算審計,且審計過的項目審計造價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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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同時近三年內進行過高速公路項目財務決算等審計,且審計過的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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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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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或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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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注冊會計師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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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造價師/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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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持有執業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的專業人員10名以上(含10人);其中從事過高速公路項目審計業務的造價師(含交通部甲級造價師)5人以上(含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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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持有執業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專業人員20人以上(含20人);其中從事過高速公路項目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5人以上(含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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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度
承攬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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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3年度平均業務收入不少于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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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3年度平均業務收入不少于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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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2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投標,若出現上述情況,先購買招標文件者為有效投標人。
4.3外省的中介機構參與投標,須在河南有分支機構(需提供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材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時間及地點:凡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可攜帶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以上皆為原件)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一套于2014年 3月 5 日至3月11日(法定工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08:30—11:30和14:00—17:00(北京時間,下同)到鄭州市高新區蓮花街11號紐科企業B座二樓財務處 購買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售價:每套售價2000元人民幣,一律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4年 4 月 2日上午 9:00。投標人應于2014年 4 月 2日上午 9:00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格瑞芙精品酒店(鄭州市鄭東新區民生路與祥盛街交叉口東200米3樓會議室)。
6.2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等資料(以上皆為原件)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一套接受招標人現場查驗。
6.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開標。
7、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2萬元人民幣∕標段,投標保證金的形式:電匯或轉帳(必須從投標人銀行基本賬戶匯出或轉出,否則,視為無效);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14年4 月1 日下午16:00以前,以招標人財務統計為準。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連霍鄭洛段改建工程項目部
地 址:鄭州市高新區蓮花街11號紐科企業B座二樓財務處
聯系人***
電 話:0371-67996608 13653976176 傳 真:0371-86230700
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連霍鄭洛段改建工程項目部
2014年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