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深圳市寶安區網上政府采購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深圳市寶安區政府采購中心就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所申報的警用巡邏自行車430輛采購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歡迎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采購條目流水號
設備名稱
單位
數量
采購明細清單、用途及其他要求項
26161988
警用巡邏自行車
輛
430.0
詳見采購文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答疑事項:供應商如對本項目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包括認為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或參數存在排他性或歧視性條款等,必須于2014年03月09日 09:15前將登錄寶安區政府采購網,在“應標管理→項目答疑發布”中填寫相關疑問,逾期將不予受理。投標截止前將集中答疑結果及相關補充公告以網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購系統中直接答復各投標人,請及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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