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YGBDDQH2014-J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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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2.20 |
截止日期: | 2014.03.13 |
招標業主: | 高碑店市大清河治理工程建設處 |
招標代理: | 河北昊禹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保定市 |
關鍵詞: | 監理 |
1、招標條件 保定高碑店市大清河治理工程(白溝河左堤2011年度)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水利廳批復,批復編號為:冀發改農經20131482號、冀水規劃[2013]266號;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水利廳核準,核準編號為:冀發改招標核2013381號、冀水招標2014-009,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高碑店市大清河治理工程建設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在國內范圍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名稱:保定高碑店市大清河治理工程(白溝河左堤2011年度)監理; (2)工程地點:高碑店市; (3)主要建設內容:左堤復堤(原堤防基礎上加高培厚)、堤頂路面硬化5.082km(樁號42+796—47+878)等。 (4)招標內容:本招標工程范圍內的施工監理; (5)本次招標設一個監理標段。 (6)監理服務期:自委托人通知進場之日起至保修期滿止。施工計劃工期: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工程保修期為合同工程完工驗收后12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資質要求為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 3.2類似工程業績:近10年內至少1項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經驗竣工驗收合格的下列工程之一: (1)單項合同額不低于300萬元的2級及以上堤防建筑物的新建、復堤、加高工程; (2)中型及以上規模水庫的土石壩建筑物的筑壩或培厚、加高工程。 業績證明材料以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驗收所形成并正式印發的竣工驗收鑒定書原件為準,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門印發的竣工驗收鑒定書,需事先經河北省水利廳核實確認); 3.3擬任總監理工程師須持水利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近十年內具有擔任同類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 3.4財務狀況良好,能滿足開展監理工作的需要;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代表2014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北京時間,下同),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原件、業績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到高碑店市五一南路尚品東方北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購買招標文件。 注:1、投標人需提供上述資料原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一份留我公司備案。 2、授權委托書中應標明委托人電話(手機)、單位固定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4年3月13日9時30分,地點為高碑店市五一南路尚品東方北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二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6. 踏勘現場 招標人定于2014年2月27日上午9時在高碑店市水利局集合組織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愿參加。投標人參加踏勘現場的,交通工具自備,食宿自理。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高碑店市大清河治理工程建設處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團結路38號 郵 編:074000 聯 系 人*** 電 話:0312-2821529 傳 真: 0312-2821620 招標代理機構:河北昊禹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郵 編:300250 聯 系 人*** 電話:*** 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