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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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1.30 |
地 區: | 寧夏回 |
關鍵詞: | 監理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隆德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業務用房項目(項目審批、批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隆發改發 [2013]25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隆德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國撥資金,招標人為隆德縣人民法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固原市隆德縣城關鎮隆泉村解放路以東,司法局北側。
2.2 項目概況:項目總建筑面積 11289.6平方米,包括審判法庭、業務用房和附屬用房。
2.3 招標內容: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本次施工劃分為兩個標段
I標段:工程施工;
II標段:工程監理。
2.4 計劃工期: 270 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I標段施工企業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二級(含二級)及以上資質;II 標段監理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擁有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外地進寧企業需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并經過區建設廳備案)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監理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企業近三年內至少具有 1個區內類似工程的成功建設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根據寧檢會[2010]3號文件規定,由建設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檢察機關對所有報名單位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并將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外地投標企業還需提供該企業注冊地縣級以上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投標單位無不良記錄行為方可參與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4年 1 月 26 日至2014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寧夏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網上報名(http://www.nxzb.com.cn),并將資料(單位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檢查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告知函、建造師證執業證、注冊證、安全生產考核證、注冊監理工程師證、外地投標企業進寧備案許可證等資料原件掃描上傳)。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5.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在寧夏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網(http://www.nxzb.com.cn)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同時在北京華銀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固原市南城路養峰試驗站3#營業房)購買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3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20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含手續費)后3日內寄送。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 固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中國招標網、寧夏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中心網站、寧夏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固原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上同時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隆德縣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華銀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隆德縣城內 地 址:固原市南城路養蜂試驗站3#營業房
郵 編:756300 郵 編:756000
聯系人***
電 話:18295346811 電 話:18195470972
傳 真: 傳 真:0954-2020994
2014 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