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縣二環南路東片市政道路建設項目(二期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海豐縣附城鎮人民政府擬建的海豐縣二環南路東片市政道路建設項目(二期工程),經有關部門批準,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海豐縣二環南路東片(海悅名城路口)至國道G324線。
2.2、建設規模:本招標工程為二環南路東片市政道路建設項目的二期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砼路面、人行道及路側石、排洪溝、土方、擋土墻、綠化、室外消火栓以及路燈等施工項目,工程總造價845.23萬元,建設資金已落實。
2.3、招標范圍:按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和有關資料及說明。
2.4、標段劃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一個施工合同段,計劃建設工期為220日歷天。
3.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施工資質,同時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根據《關于實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規定》汕檢發預字【2011】第13號文的要求,投標人在報名結束后須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查詢招標公告發布起始日前三年內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如查詢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投標人不得參加該工程的投標,投標時提供查詢記錄原件核查。
4.報名材料
4.1、凡具備承擔施工能力和規定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到海豐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海豐縣住建局二樓)報名,時間為 2013年 12月 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止(北京時間),報名時投標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業介紹信原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委托的被委托人應帶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原件);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③、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以上(含二級)注冊執業證書原件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省外企業須一級注冊建造師);專職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原件。
④、擬投入本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施工員、質檢員、資料員、材料員及造價員)的本單位崗位證書原件;
以上所要求人員證書的工作單位名稱(除身份證外)必須與投標申請人名稱一致,同時提供各人身份證原件備查;
⑤、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省外建設工程企業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的管理辦法》(試行)粵建法【2012】24號文的要求,省外企業報名時須提供本企業和以上所要求人員在廣東省建設信息網進粵企業和人員信息備案管理平臺已備案并經公示的證明材料;
⑥、近五年內曾施工過工程造價500萬或以上市政道路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證明材料原件(提供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原件);
⑦、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帶齊有效證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一天須親臨建設單位簽署經業主確認的投標承諾,報名時提供投標承諾書原件;
以上報名資料須提供復印件一式二份,原件核查。報名資料應裝訂成冊并逐頁加蓋公章,并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投標申請人名稱、聯系人***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報名結束后,招標人將組織對投標申請人的報名資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凡通過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潛在投標人(≥5家時)確定為正式的投標人,將被通知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6.聯系方式
招標人:海豐縣附城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惠州市建設集團工程建設監理公司
地址:海豐縣附城鎮人民政府大院內 地址:***
郵政編碼: 516400 郵政編碼: 516001
聯 系 人: 陳先生 聯系人***
電話: 0660-6885306 13502397032 電話:***
傳真: 0660-6883912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