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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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11.28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荔灣區水務和農業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沙洛村農田排灌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標)招標公告
根據荔灣區水務和農業局批準,廣州市荔灣區河涌管理所就沙洛村農田排灌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標)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凡有意的潛在投標人均可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并提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通過資格審查的潛在投標人將被邀請參加本次投標。
一、本次招標工程概況:
沙洛涌位于廣州市荔灣區,荔灣區位于廣州繁華市區西部,地處珠江東、北岸,荔灣區沙洛村農田排灌渠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排灌渠2條,分別為1#、2#排灌渠,其中1#排灌渠長664米,2#排灌渠長110米;并對2#、排灌渠上、下游原來部分渠段進行清淤,清淤長度分別為126米和116米;新建機耕橋一座(位于1#排渠樁號0+535處)。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荔灣區河涌管理所
地址:***
聯系人: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荔灣區水務和農業局
地址:***
投訴電話:***
三、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預計發包價約為500萬元。
1.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只設一個標段。
2. 招標內容:新建排灌渠2條,分別為1#、2#排灌渠,其中1#排灌渠長664米,2#排灌渠長110米;并對2#、排灌渠上、下游原來部分渠段進行清淤,清淤長度分別為126米和116米;新建機耕橋一座(位于1#排渠樁號0+535處)。具體的工作內容以工程量清單及招標圖紙所包含的內容為準。
四、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五、工期:150日歷天。
六、承包方式:按綜合單價包干(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七、公告發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i]:
公告發布日期(含本日):2013 年11月23日至 2013 年11月27日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2013 年 11月28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年 12月4日
報名時間:上午:9:30——-11:30 ,下午:13:30 ——--16:00 (周六、日除外)。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申請人須具備的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本招標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內容,所有資料原件報名時須提交收件人核查):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且上年度工商年檢合格;
2、投標人具有主項資質為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
3、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備企業稅務登記證;
5、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在投標申請單位注冊),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中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報名單位名稱一致。投標單位應確保所選用的項目負責人在本單位任現職工作,如經業主發現項目負責人不在本單位工作的取消其投標資格)。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水利水電類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為確保本工程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投標申請單位任現職工作,項目負責人***
6、擬投入本工程的技術負責人***
7、 擬投入本工程的專職安全員必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C證),并為本企業在職人員。
8、投入且滿足本工程所需的人員架構(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9、投標人自2009年9月起至今在完成過一項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單項工程合同金額為500萬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業績認定時間及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需同時提供完整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評定證明、發包人名稱、地址、聯系人***
注:竣工驗收評定證明是指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要求填寫的下列資料: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單位驗收鑒定書),至少必須有驗收主持單位或業主或質量監督單位蓋公章。
10、具備近二年經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報表(2011年至2012年),且企業每年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于50%;
11、投標人提供在廣州地區可使用適合本工程的機械設備;自有需要發票或權屬證明;租賃要求有租賃協議書及出租方的發票或權屬證明;并且不能重復,原件備查,施工單位如中標后,業主有權進行現場查驗,如有虛假,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12、投標人在投標報名前必須在廣東水利建設與管理信息網完成廣東省水利廳信用管理信息錄入手續,并通過終審(需提供網上打印頁并加蓋單位公章);
13、投標申請人在報名前已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IC卡;
1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在招投標過程中,若發現投標人有提供虛假材料的,招標人有權將其有關情況作為不良記錄在網上進行公告。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適用資審通過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 5 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 5 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二、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三、報名時須按本招標工程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提交有關資料,資格預審文件可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zb.gd.cn)下載或到招標代理處索取。資格預審辦法詳見資格預審文件。預審結果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公示。
十四、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荔灣區水務和農業局,電話:020—81512250,地址:***
十五、本招標人須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報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后,方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