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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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09.05 |
地 區: | 廣州市 |
關鍵詞: | 監理 |
第一章資格預審公告
虎門二橋項目施工監理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虎門二橋項目已由國家發改委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廣東省虎門二橋項目核準的批復》(發改基礎〔2013〕118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東省公路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及國內銀行項目貸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土建工程(路基、橋梁(不含主橋鋼結構制作與防護)、互通立交、預制構件、綠化、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配套工程等)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1 項目概況
工程地點:廣東省廣州市、東莞市?;㈤T二橋起點位于廣州市南沙區東涌鎮,與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環形公路南環段對接,沿線跨越珠江大沙水道、海鷗島、珠江坭洲水道,穿越東莞市沙田鎮,終點與廣深沿江高速公路互通,主線均為橋梁工程,總長度12.891公里。
2.1.2 招標范圍
本招標內容為本項目路基、橋梁(不含主橋鋼結構制作與防護)、互通立交、預制構件、綠化工程、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配套工程等的施工監理工作,包含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竣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的監理和項目后評價等相關工作。
2.1.3 監理服務期
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的監理和項目后評價等相關工作。施工準備期3個月,施工階段監理57個月,交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24個月,發包人有權根據進度情況進行調整。
2.2 標段劃分
本次施工監理按2個標段進行招標。本項目試驗檢測中心工作將獨立另行招標。具體標段劃分詳見附件1。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應具有 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公路工程甲級監理資質證書和特殊獨立大橋專項監理資質證書,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監理經驗,并在監理人員、試驗檢測能力、辦公、交通、生活設施、財務、訴訟和履約等方面滿足資格條件要求。具體資格審查條件見附件2。
3.2 本次資格預審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的規定見附件2。
3.3 申請人須對上述2個監理合同段同時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需遞交一份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同時獲得上述2個監理合同段的投標資格,但最多只能中1個標。申請人在本項目試驗檢測中心和監理合同段中只能中1個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當單位負責人***
3.5 申請人須在報名前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IC卡,并下載填寫《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下載網址為5,以及單位介紹信原件、《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1份于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時至11:00時、下午14:30時至15:3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每申請1個合同段需單獨提供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
5.2 申請人只需購買一份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每套收取費用500元,收后不退。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13日 11 時 00 分,申請人應于當日 9 時 30 分至 11 時 00 分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至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廣東省公路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511447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
電 話:020-39166802 傳 真:***
附件1:標段的劃分及主要工程項目情況
1、標段的劃分
本次施工監理按2個標段進行招標。
土建施工監理第一合同段工作內容為東涌互通、騮東互通、西引橋、大沙水道橋、中引橋及海鷗島互通、全線節段預制拼裝的施工監理(包含綠化工程、不含主橋鋼結構制作與防護)和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配套工程,以及為實施以上工程所必須的臨時工程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的監理和項目后評價等相關工作。
土建施工監理第二合同段工作內容為坭洲水道橋、東引橋、沙田互通的施工監理(包含綠化工程、不含主橋鋼結構制作與防護)和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配套工程,以及為實施以上工程所必須的臨時工程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的監理和項目后評價等相關工作。
監理合同段 |
起 訖 樁 號 |
長度(km) |
備注 |
一 |
K0-573~K7+289 |
7.862 |
樁號為暫定樁號,最終以施工圖為準。 |
二 |
K7+289~K12+891 |
5.602 |
2、主要工程項目情況
虎門二橋起點位于廣州市南沙區東涌鎮,與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環形公路南環段對接,沿線跨越珠江大沙水道、海鷗島、珠江坭洲水道,設大沙水道橋(主跨1200m懸索橋)、坭洲水道橋(主跨1688m懸索橋),終點位于東莞市沙田鎮,與廣深沿江高速公路互通,主線全線均為橋梁工程,總長度12.891公里。
附件2:
附錄2 資格審查要求(業績最低要求)
項 目
|
業 績 要 求 |
業績 |
近8年完成過1座主跨800m以上的懸索橋的錨碇或主塔或上部結構安裝的 施工監理任務 |
注:
1、近8年指2005年 月 日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之日止,業績計算以此期間通過交工驗收的項目為準。表中“以上”均含本數(下同)。
2、“完成過”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驗收,業主評定合格,本文提到的交工驗收是指交工驗收或一次性竣工驗收。
3、招標人如發現業績有不實或做假,將導致資審不通過。
4、申請人每完成1座主跨800m以上的懸索橋的錨碇或主塔或上部結構安裝的施工監理任務的,業績數量為1個(以合同協議書和相關證明為準),同一座橋梁不同合同段的不累加。
5、接受申請人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業績(須附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各成員均可計1個業績。
6、若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分工由兩個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確定聯合體的資質;業績的考核計算以各自的工作量所占的比例加權折算;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的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的資質,業績的考核計算按照其專業分別計算。
附件2:
附錄3 資格審查要求(人員最低要求)
序號 |
監理崗位 |
資格要求 |
最低數量要求 |
|
1 |
總監理工程師 |
應同時具備:擔任過懸索橋或斜拉橋項目的監理負責人*** |
*** | |
2 |
備選總監理工程師 |
1 |
||
3 |
副總監理工程師 |
應同時具備:擔任過懸索橋或斜拉橋項目的監理負責人*** |
*** | |
4 |
安全副總監理工程師 |
參加過類似項目的監理工作,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且已在投標人處進行崗位登記,路橋高級工程師職稱、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或持有交通部安全監理培訓合格證書,從事高速公路現場施工或監理工作年限10年以上,年齡55歲以下。 |
1 |
|
5 |
試驗室主任 |
持有交通運輸部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總站核發的試驗檢測工程師資格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5年以上試驗檢測工作經歷。 |
1 |
|
6 |
專業監理工程師 |
橋梁工程 |
持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公路工程道橋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具有路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公路橋梁工程監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3人為路橋專業高級職稱、參與過懸索橋施工或監理。 |
6 |
7 |
地質工程 |
應同時具備:持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地質或巖土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從事高速公路監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1人為地質或巖土專業高級職稱。 |
1 |
|
8 |
測量工程 |
應同時具備:持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測量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從事高速公路監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1人為測量專業高級職稱。 |
2 |
|
9 |
安全監理 |
應同時具備: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或交通部安全監理培訓合格證書,路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從事高速公路監理工作5年以上。參加過懸索橋施工或監理工作。 |
2 |
|
10 |
環境工程 |
應同時具備:持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和“環境監理培訓合格證”,路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從事高速公路工作5年以上。 |
1 |
|
11 |
試驗檢測 |
應同時具備:持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試驗檢測工程師證書,路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從事高速公路監理工作5年以上。 |
1 |
|
12 |
合同管理 |
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發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或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頒發的甲級造價人員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監理造價工作5年以上。 |
1 |
|
13 |
檔案及竣工資料 負責人 |
*** | 1 |
|
14 |
監理員 |
具有監理人員培訓證書,路橋相關專業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監理工作 2年以上。 |
10 |
|
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合計 |
|
31 |
1、對總監理工程師(以及備選人)和駐地監理工程師必須為投標人自有人員。
2、專業監理工程師的配置應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G G10-2006)的規定配置。
3、本表主要監理人員(指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人員)總數量的50%以上應為投標人自有人員。自有人員應在本表后附申請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機構專用章)。社保證明應為申請文件前的半年時間的社保。
4、本表主要監理人員(指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人員)要求同時填寫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表五附表1和表五附表2;一般監理人員(指監理員和檔案及竣工資料負責人***
附件2:
附錄5 資格審查要求(辦公、交通、生活設施最低要求)
附錄5-1 辦公、交通、生活設施
序號 |
設備與設施名稱 |
單位 |
數量要求 |
一、辦公設施 |
|||
1 |
計算機 |
臺 |
20 |
2 |
電話機(有線) |
臺 |
6 |
3 |
傳真機 |
臺 |
2 |
4 |
激光打印機 |
臺 |
3 |
5 |
彩色掃描儀(可掃描A3) |
臺 |
1 |
6 |
數碼攝影機 |
臺 |
1 |
7 |
數碼相機(800萬像素以上) |
臺 |
6 |
8 |
復印機(可復印A3) |
臺 |
1 |
9 |
投影儀 |
臺 |
1 |
10 |
智能手機(安卓系統、500萬像素以上) |
臺 |
20 |
二、交通設施 |
|||
1 |
4驅越野車(行駛里程<5萬km) |
輛 |
3 |
2 |
雙排人貨車 |
輛 |
3 |
三、辦公、生活用房 |
|||
1 |
會議室 |
m2 |
≥150 |
2 |
綜合辦公室 |
m2 |
≥500 |
3 |
檔案室 |
m2 |
≥40 |
注:1、本表數量為最低要求,辦公生活用房應執行省交通運輸廳對高速公路標準化管理的規定。
2、各監理人駐地需有網絡連接,充分考慮可視化管理的手段,網絡流量達10M 以上。
附件2:
聯合體申請應滿足的規定
(1)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和相應資質要求,由同一專業的監理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企業確定資質等級;
(2)必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授權代理人。擬派駐現場監理機構的負責人***
(3)聯合體各方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非聯合體牽頭人不得參與大沙水道橋、坭洲水道橋的上部安裝工程的監理;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填寫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4)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只能以一個申請人的身份參加資格預審,不得針對同一監理合同段再以各自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資格預審;
(5)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個;
(6)聯合體各方必須分別提供能證明其監理資質、法人資格及工程監理業績等的文件或資料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7)通過資格預審的聯合體,其各方組成結構或職責,以及財務能力、信譽情況等資格條件不得改變;
(8)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資格預審、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1]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50%以上。
[3]管理關系是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它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如一些事業單位。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均不屬于本條規定的“母公司”。
5資格預審文件正本中所有復印件均指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副本是正本的黑白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