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DYNJLZFCG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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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8.08 |
截止日期: | 2013.08.15 |
地 區: | 廣州市 |
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廣州市天河區河涌管理所的委托,對2013年廣州市天河區河涌疏浚清淤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F將該項目采購文件( GDYNJLZFCG2013-7)進行公示,期間為自2013年08月09日至2013年08月15日五個工作日。
6.1 采購內容:廣州市天河區河涌疏浚清淤工程,包括河道淤泥的開挖、運輸、受納等服務。
6.2 技術要求:詳見采購文件。
6.3 實施地點:天河區(疏浚段河長約7620.8米)。
6.4工期要求:60日歷天。
7.1 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7.2 法人證明書及法人委托證明書;
7.3 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且已從我司購買招標文件并按規定交納了投標保證金的單位(供應商);
7.4 投標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5 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資格;項目負責人必須同時具備水利水電類專業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類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須為投標申請單位注冊及在冊人員;已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7.6 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7.7 根據本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配置適當的項目管理機構,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7.8 投標人必須具備工程建設需求設備(設備要求按7.12.7點所述提供);
7.9 投標人必須在廣東省水利廳辦理企業單位信息備案手續(備案資料按7.12.8點所述提供);
7.10投標人需提供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及《公平競爭承諾書》;
7.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12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料購買招標文件)
7.12.1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當場提交收件人核對。
7.12.2 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原件當場提交收件人核查);
7.12.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復印件及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原件當場提交收件人核查);
7.12.4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技術負責人***
7.12.5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7.12.6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7.12.7投標人需具備如下設備:挖掘機0.6m3或以上(含0.6m3,至少一臺或以上)、自卸汽車5t和8t至少各一輛或以上、抓斗式挖泥船0.5m3或以上(含0.5m3,至少一臺或以上),需提供設備發票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原件當場提交收件人核查);
7.12.8投標人必須在廣東省水利廳辦理企業單位信息備案手續的證明資料(各投標單位自行到廣東省水利廳網站彩色打印備案信息頁并蓋上單位公章)。
7.12.9投標人需出具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當場提交收件人核查);
7.12.10《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五部分4.2);
備注:投標報名時需準備以上資料一份,并需裝釘成冊,所有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現場提供原件核查。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作為投標文件審查的部分內容。
7.12.11單位(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單位(供應商)的投標。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 | 采購人聯系人*** |
電話:*** | 電話:*** |
傳真:***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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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郵編:510655 |
開戶銀行: 廣州銀行森保支行 | |
帳號: 800112695103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