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受福建行政學院委托,對福建行政學院上網行為審計系統采購進行邀請招標。招標采購單位將對本項目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投標申請人可對本項目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1、項目情況
1.1、項目名稱:福建行政學院上網行為審計系統采購
1.2、項目編號:ZFCG-2013-22
1.3、主要內容: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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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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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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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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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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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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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行為審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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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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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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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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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2.1、凡具有本次招標貨物服務的經營范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企業(須提供有效期內并年檢合格的法人營業執照、稅務證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并加蓋投標申請人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2.2、投標申請人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2.3、投標申請代表必須經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關于參與本項目投標申請的授權,請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投標申請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投標申請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無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標申請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2.4、投標申請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5、一個投標申請人只能提交一個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如果投標申請人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資格預審:
(1)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
(3) 均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
2.6、投標申請人不得與本次招標項下設計、編制技術規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包括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投標申請人應在資格預審材料中對是否符合以上2.4至2.6條款的要求作出明確聲明,并加蓋投標申請人單位公章。
注:投標申請人應完整提供本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合格條件”中所規定的全部資格預審材料并按規定蓋章和簽署。以上所有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投標申請人應承諾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復印件均是真實、且與原件一致的(證書、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并加蓋投標申請人單位公章,且可提供原件備查)。
3、資格預審文件發售時間:2013年05月28日至201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節假日除外);發售地點:福州市東街92號中福廣場27層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財務部。資格預審文件每套人民幣 50 元(電子版或紙質版),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
4、資格證明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13年06月07日上午9:00(北京時間)止,投標申請人應在此之前提交密封的資格證明文件送達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資格證明文件將被拒絕接受。
資格證明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結束后,參加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標程序終止,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采購人或本招標公司將依法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購。
5、招標采購單位將根據《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合格條件”中所規定的標準,對投標申請人按時提交的資格預審材料進行審查,將對進入受邀投標申請人名單的投標申請人發出《投標邀請書》,受邀投標申請人憑《投標邀請書》購買邀請招標文件。
在資格審查期間,若出現符合本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標程序終止,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采購人或本招標公司將依法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購。
6、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將于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請投標申請人隨時關注相關網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7、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
7.1、采購人:福建行政學院
采購人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7.2、采購代理機構: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保證金聯系人***
開戶名: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福州市楊橋支行
帳 號:08773912010030403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