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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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04.19 |
招標業主: | 長春市第一中學 |
招標代理: | 北京東方華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吉林省 |
內 容: | 概況:占地面積 1547平方米,重建 5024平方米。主體五層局部二層, 1-2層為學生食堂, 3-5層為學生宿舍,計劃投資:1148.5702萬元;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宿舍 中學 學生 |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第一中學學生食堂宿舍樓重建項目已由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長發改審批字【 2011】 67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春市第一中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且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長春市第一中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占地面積 1547平方米,重建 5024平方米。主體五層局部二層, 1-2層為學生食堂, 3-5層為學生宿舍,計劃投資:1148.5702萬元;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長春市寬城區長江路 11-2號,學校校園內;
2.3 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3年 05月 10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3年 11月 30日,工期 204日歷天;
2.4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工程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及以上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造注冊建造師二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3.3 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投標單位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1個標段投標。
3.6 外省施工企業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辦理相關入境備案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詳見吉建管[2011]32號文件)
3.7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3年 04月 15日至 2013年 04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時至 11時,下午 13時至 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長春市政務中心三樓A區交易窗口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須攜帶下列證件及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加蓋公章)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加蓋公章)
(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加蓋公章)
(4)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兩份)
(5)項目經理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加蓋公章)
(6)企業法人、項目經理和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二份加蓋公章)
(7)外省市工程施工企業按吉林省相關規定辦理入長備案手續(吉建管[2011]32號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000元,售后不退。
4.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10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5日內寄送。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3年 05月 06日 09時 30分,地點為長春市政務中心 A區三樓開標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伍萬元的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函。
5.4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攔標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春市第一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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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 北京東方華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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