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JZH20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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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3.24 |
截止日期: | 2013.03.29 |
招標業主: | 連江通港大道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正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建省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工程招標預算價約274萬元; |
連江縣通港大道改擴建工程(一期)四個交叉口信號燈
及闖紅燈抓拍建設工程(二次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FJZH2013-02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江縣通港大道改擴建工程(一期)四個交叉口信號燈及闖紅燈抓拍建設工程(二次招標) 已由連江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連發改基建【2010】169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江通港大道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招標人為連江通港大道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正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連江縣通港大道;
2、工程建設規模:工程招標預算價約274萬元;
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工程位于連江縣通港大道,原有設計包含四個交通信號燈、四個抓拍系統,本次招標范圍只保留閩運車站(即24m道路與通港大道交叉口)與浦口24米接線交叉路口的兩個抓拍系統,四個交叉口紅、綠燈設置保持不變。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4、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2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無;
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6、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6.1.咨詢單位:福建省億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6.2.設計單位:福建省億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6.3.代建單位:無 ;
6.4.監理單位:待定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1、投標人應提供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核發合法有效的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叁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應提供 省級安防資質壹級證書。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非企業法人代表參加投標的),投標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非榕投標企業中標人若無在榕備案相關證明資料,需在中標后30天內辦理在榕備案手續。
6、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8、 投標人應提供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3年 3月 25日至 2013年 3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時3 0分至 11時3 0分,下午 14時 30分至 16時 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連江縣建設局二樓)福建省正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含圖紙、工程量清單等)售價 6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價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匯到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帳戶匯出;
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 伍萬元整。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3年 4月 18日上午 9:30時,地點為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代表應當持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和購買招標文件的收據憑證(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場核驗登記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江通港大道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正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郵政編碼:350001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連江縣支行;
帳戶名稱: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帳 號: 100495200980010001。
(匯款憑證上應注明:“連江縣通港大道改擴建工程(一期)四個交叉口信號燈及闖紅燈抓拍建設工程(二次招標)投標保證金”)
退保證金時請將開戶許可證傳真至 0591-26225100 咨詢電話0591-26225155
交易中心名稱: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