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企業 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建造師具備市政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資格。 各投標單位經辦人必須憑企業介紹信出示本人身份證、企業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攜帶(1)營業執照副本(2)資質證書副本(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4)項目負責人***
一、資格審查相關說明: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及蘇建招【2009】140號文,采用合格制資格審查辦法,即投標申請人滿足招標公告所要求的相關條件和招標文件中的相關條件即為資格審查合格。以下屬于資格審查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投標文件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考核B證。
8、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蘇建招2005[580]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進行投標。投標單位所報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投標單位應提供投標單位所在地檢察機關(投標人自行查詢)、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本市行政區域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負責查詢提供)分別出具的近兩年來無行賄記錄、市場不良行為方面的證明。
(3)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直轄市小組辦公室(蘇清辦[2007]13號、[2008]13號、蘇清辦[2011]13號、蘇清辦[2012]14號及連清辦[2011]9號)及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蘇建建管〔2011〕616號、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連建質〔2011〕444號。執行連建綜[2006]542號文件《勞動計酬手冊制度》。
(4)本工程執行連監管【2011】72號文《關于印發《江蘇省省外建筑施工企業核驗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建規字【2010】7號文《江蘇省省外建筑施工企業核驗備案管理辦法》及連建管【2011】110號文《關于引發<連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業核驗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非本市資質施工單位要按以上規定辦理相關資質核驗。
(5)外省市投標報名企業提供的建造師無在建工程、企業無不良行為必須由市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有關證明。
二、招標文件中相關事項說明:
1、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應及時向收取投標保證金單位索取證明,退還保證金退至投標人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超出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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