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工程處的泰興市 2011年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監理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興市 2011年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江蘇省水利廳以蘇發改農經發【 2011】 1893號文批準建設,現委托泰興市永信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 1)工程地點:泰興市虹橋鎮、濱江鎮、珊瑚鎮、廣陵鎮、張橋鎮、河失鎮、新街鎮、姚王鎮、黃橋鎮、分界鎮、古溪鎮、宣堡鎮、元竹鎮、根思鄉等 14個鄉鎮 65所農村中小學校
( 2)工程規模:工程鋪設輸水管道 70.377千米,完成挖填運壓土方量約 24.99萬立方米
( 3)監理服務收費計費額: 1480萬元
( 4)專業系數:1.0 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0.85 高程調整系數:1.0
( 5)招標工期:工期 90天
( 6)本工程的付款方式:按進度支付,工程開工時付10%,期中及工程竣工驗收前各付35%,余款待工程竣工資料移交給招標人后一次性付清。
( 7)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2002]1980號) 70%計取,該費用由中標人領取中標通知書前另行支付給招標代理。
2.2招標范圍
本本工程監理招標共分一個標段,相應招標內容為:泰興市 2011年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的質量、進度、造價等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每位申請人可申請參與上述 1個標段的投標,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水利水電工程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級(含)以上資質(應包括給水排水工程)
3.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水利水電或市政公用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注冊單位與工作單位(申請人)一致,且滿足蘇建工 [2007]168號文件規定。(開標時,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持本人身份證準時到場參加)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總監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1)不良行為:有不良行為記錄的(以企業當地市住建局組織的年度考評結果記錄《信用評價》手冊);
( 2)行賄犯罪記錄:近五年內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4.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限及地點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投標事務負責人***
4.2報名要求
如由投標事務負責人報名登記,則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經公證部門公證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含由投標人為投標事務負責人***
如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報名登記,則須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本人身份證以完成報名。
市外監理企業應提交《市外監理企業進入泰興承接監理業務資質核驗登記表》(指企業注冊地不在泰興市區域范圍以內的企業)。
注:( 1)投標事務負責人的要求及授權委托書格式按照《關于明確投標事務負責人***
( 2)關于社會保險證明材料的格式、查詢方式等事項,請登陸 www.txcetc.com查詢泰建招〔 2012〕 14號《關于進一步明確投標人提交相關人員社保證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 2013年 2月 20日起至 2013年 2月 25日,每日上午 8時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至 17:30時至泰興市行政服務中心 519辦公室購買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0元,售后不退。
5.3購買招標文件時須遞交下列材料
( 1)投標保證金收據。投標保證金須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匯入到泰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后,攜帶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開戶許可證原件至泰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泰興市行政服務中心 508室)換取繳款收據。投標保證金金額:陸仟元人民幣,繳納形式:電匯,戶名:泰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帳號: 32001766344052501958,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泰興市中興路支行。
6.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確定投標人,具體審查條件見附件一。本工程采用抽簽定標法確定中標單位,中標價為: 28.3萬元,該工程造價的1.91%(費率)。具體評標定標辦法詳見附件二。
7.招標公告的發布時間及媒介:
( 1) 2013年 2月 6日起, 2013年 2月 19日止。
(8.投標人參加招標投標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
(1)投標文件的遞交須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 (投標事務負責人 )和項目負責人***
(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持本人身份證出席開標活動 ;
(3)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見泰興市建設工程信息網。
9.聯系方式***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劉敏俊 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茅 莘 電話:***
附件一:
資格審查內容: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投標事務負責人***
(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 3)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4)總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5)監理項目部組成人員相關證書(含專業、職稱、崗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 6)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及項目部組成人員由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關于社會保險證明材料的格式、查詢方式等事項,請登陸
www.txcetc.com查詢泰建招 [2012]14號《關于進一步明確投標單位提交相關人員社會保險格式及查詢辦法的通知》;
( 7)監理人員的專業配備要求:監理項目部人員最低配置為:總監理工程師 1人,主導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少于 1人,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少于 1人,監理員不少于 2人。
( 8)《市外監理企業進入泰興承接監理業務資質核驗登記表》(指企業注冊地不在泰興市區域范圍以內的企業)(原件及復印件);
( 9)企業無不良行為記錄的證明(以企業當地市住建局組織的年度考評結果記錄(《信用評價》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 10)提交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原件及復印件);
( 11)由泰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收據復印件。
附件二:
本項目采用 “隨機抽簽確定中標人 ”的方式,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通過隨機抽簽確定中標人。
在投標文件已通過審查的所有投標人中,按照遞交投標文件的順序(剔除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依次上升)由每個有效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事務負責人***
2、本項目共分一個標段,由招標人公開隨機抽取中標人。第一個被抽取出的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第二個被抽取出的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二中標候選人,第三個被抽取出的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三中標候選人。如實際進入公開隨機抽取中標人程序的投標人數量不足 3個,則按實抽取。若實際進入公開隨機抽取中標程序的投標人數量只有 1個時,則重新組織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