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ZS-QCJT-H-2013-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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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02.04 |
截止日期: | 2013.02.08 |
招標業主: | 內蒙古金同有色工業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內蒙古中實工程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內蒙古 |
內 容: |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施工期間有效。 4、擬派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是在本單位注冊的相關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倉庫 |
內蒙古金同有色工業有限公司銅及系列產品深加工項目
綜合倉庫及維修間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內蒙古金同有色工業有限公司銅及系列產品深加工項目綜合倉庫及維修間工程,已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準實施(批文號:內發改產業字[2012]1553號),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申請已得到招投標管理機構的批準,由內蒙古中實工程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實施,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二、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內蒙古金同有色工業有限公司銅及系列產品深加工項目綜合倉庫及維修間工程
招標文件編號:ZS-QCJT-H-2013-4001
資金來源:單位自籌
三、招標的范圍和要求
完成內蒙古金同有色工業有限公司銅及系列產品深加工項目綜合倉庫及維修間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內的土建、鋼結構、電氣、防雷與接地消防、給排水、暖通等施工全部內容。
計劃工期:2013年4月15日—2013年7月31日
質量要求:國家驗收標準合格
四、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施工期間有效。
4、擬派本項目負責人***
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投標報名
1、時間: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8日,每天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5:30時(周六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鄂爾多斯東街12號銀聯大廈10層
3、報名時投標單位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證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建造師(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及相應的安全考核證書,相關信譽及業績證明材料,區外建筑業企業須提供近二年誠信狀況證明、自覺遵守和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等其他資格文件。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人參加報名(授權人必須為項目負責人***
注: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上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A4紙)兩套,資格預審時必須提供以上資料原件。
六、資格審查
2013年2月28日上午10:00-11:00時統一到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一樓東大廳資審,資審時需攜帶前款“投標報名”第3條所述資質原件,逾期不再授理。
七、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鄂爾多斯東街12號銀聯大廈10層。
3、發售方式:來人購買,1000元/套。
4、招標文件售后概不退還。
八、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所有投標文件須遞交到內蒙古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六樓開標廳,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投標文件。
九、招標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
名稱:內蒙古金同有色工業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人***
十、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
名稱:內蒙古中實工程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郵編:010010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十一、投標保證金、標書費匯款地址
收款單位:內蒙古中實工程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呼和浩特金谷農村合作銀行
帳 戶 名:內蒙古中實工程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賬 號:0217 1012 2000 0000 0083 48
行 號:402191030166
附件:1、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外來施工企業近兩年內誠信狀況的證明
2、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
附件1:
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外來施工企業近兩年內誠信狀況的證明
茲證明: 近兩年內沒有發生下列違規行為:
1.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2.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
3.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4.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5.三級及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兩起及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
6.拖延報告、隱瞞、謊報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
7.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
8.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
9.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本證明自治區外施工企業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
(證明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
為了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規范施工企業的建筑行為,本企業自覺遵守國家和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鄭重承諾:如果在交易、施工、質量、安全等方面發生下列行為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自愿退出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
1、拒絕接受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的正常監督管理;
2、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3、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串標、圍標,擾亂有形建筑市場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發工人聚集上訪事件;
5、不按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不按時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報表;
6、企業負責人、經營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辦公地址、聯系電話***
7、其它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