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3.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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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衢州市 |
內 容: | 工程內容:承擔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內工程的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三管一協調”。 |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2013年度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工程監理服務
2、工程地點:衢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衢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衢州物流園區
3、工程內容:承擔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內工程的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三管一協調”。
二、投標須知
(一)投標人條件及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
(1)具有乙級及以上專業資質的獨立法人;
(2)報名時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工程監理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應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企業簡介、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二)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委托書;
(3)營業執照、監理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4)項目監理咨詢行業信用等級復印件(如果有);
(5)近三年獲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市協會優秀單位、先進單位稱號或通報表揚的資料復印件;
(6)近三年內在浙江省承擔過的單個1000萬元以上政府投資項目監理咨詢業務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7)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中第(1)、(2)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必須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的簽字。
第(3)(4)(5)(6)(7)在開標時需提供原件備查。
(三)投標報價的要求
投標人的報價應含完成招標文件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各項費用。要求投標人按照國家發改委《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發改價格[2007]670號)和國家發改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規定的內容和相應的收費標準報價,如投標人的報價超出規定的浮動幅度作廢標處理。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分別密封包裝,并在包裝上正確標明“正本”或“副本”,當正副本報價出現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投標人必須在2012年11月29日下午2時前將標書送達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管委會411會議室(衢州市世紀大道677號)。
三、開標、評標、定標
(一)開標
1、招標人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開標會議,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參加開標的投標人代表應簽到。
2、開標會議由招標人組織并主持。
3、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到場參與開標,委托代理人必須具備授權委托書。
(二)評標
1、評標本著公開、公平和科學合理的原則,評標工作由招標人 組織實施。
2、 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詳見監理評分表。
詳見評分表。
(三)定標
綜合得分前四名者為中標單位,由集聚區監管辦人員當場宣布。具體實施時由業主根據實際情況從中標單位中選擇,大項目優先考慮排名靠前者。
四、合同主要條款:
1、合同工期:一年;
2、質量要求:乙方須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運作,確保一次性通過竣工驗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造價增加10%(含)以上的,扣除監理費用的10%;如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使業主節約造價超過10%(含)的,節資額的10%獎勵給乙方。
3、工程監理費用的支付:工程完成總工程量50%后的一月后支付合同監理費的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月后付監理費的30%,工程決算報告出來后2周內結清余款。
5、合同通用條款使用《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GF-2000-0202)(示范文本)通用條款;
6、合同專用條款使用《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GF-2000-0202)(示范文本)專用條款具體編制專用合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