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君平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 永春縣輕工基地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人)的委托對 永春縣輕工基地北區場地平整及道路工程BT項目施工監理 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一、工程概況
1.招標編號:君平招字[2013]第002號
2、批文編號: 永發改[2012]230 號
3、批文審批單位: 永春縣發展和改革局
4.工程規模:工程造價(最高控制價)9338.7029萬元人民幣,具體范圍包括場地平整土石方開挖、邊坡擋墻、排水溝、區內道路等,具體以經審核的施工圖紙的內容為準。
5.招標內容及招標范圍:本次的招標范圍包括《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規定的隸屬于本項目的全部工程(具體工程范圍以簽訂的《BT合同》中確定的工程范圍為準)的施工全過程監理及保修階段監理。
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7.資金來源:政府投融資
8.質量標準:符合 (《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 標準
9.監理服務期:自工程開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保修期滿為止,其中施工工期300日歷天。
二、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等級證書,且必須是2012年泉州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項目預選監理承包商名錄庫中企業且法人注冊地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
3、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取得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證書,且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投標保證金數額為 伍 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應以銀行電匯或銀行轉帳(不含匯票)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天的17:00(北京時間)之前從投標人工商注冊所在地銀行的基本帳戶匯到指定的銀行帳戶。
帳戶名稱: 永春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
開 戶 行: 建設銀行永春縣支行 ;
帳 號: 35001656507052500533 。
匯款憑證上用途欄應注明本招標工程編號 (標準格式:投標保證金君平招字[2013]第002號并要求受理銀行錄入憑證。
三、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評標辦法采用隨機抽取法。
四、監理服務費計費標準:按照“發改價格[2007]670號文《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的70 %計取。
五、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的時間為 2013 年 1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 月 29 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3時00分至5時30分;出售地點為 永春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永春縣展覽城行政服務中心二樓)代理機構處或福建省君平建設管理有限公司辦公地點(地址:永春縣農業局二樓) )。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 200元,售后不退。報名預約電話:***
六、投標人應于2013年 2 月 4 日 9:30 (北京時間)前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到指定地點,逾期將不予接受。遞交投標文件時應持本工程投標報名回執。
七、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擬派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準時參加開標會議,未準時參加開標會議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八、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會應隨帶本人身份證,若是委托代理人還應隨帶授權委托書;擬派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隨帶身份證、注冊監理工程師證。開標會開始時不能出具以上證件、資料的,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九、招標活動日程安排(北京時間)及地點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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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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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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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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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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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5日09時00分至
2013年1月29日17時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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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 建設工程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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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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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質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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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30日12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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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答疑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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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30日15時00分至
2013年 1月30日17時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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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文件
(投標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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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4日9時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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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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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2月4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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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春縣展覽城行政服務中心二樓,聯系電話***
招 標 人:永春縣輕工基地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縣工業園區輕紡園(郵編:362600)
聯系人***
電 話:0595-23866610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君平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縣桃溪路232號農業局二樓
聯系人***
電 話:0595-23856758
傳 真:0595-2719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