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閩中信【2012】招字第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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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11.18 |
截止日期: | 2012.11.23 |
招標業主: | 永泰縣交通建設發展中心 |
招標代理: | 福建中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建省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 工程控制價為1874537元,發包價為1874537元; |
關鍵詞: | 改造工程 |
招 標 公 告
招標編號:閩中信【2012】招字第69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永泰縣湯石橋改造工程(第四次招標) 已由 永泰縣交通運輸局樟交【2012】43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永泰縣交通建設發展中心 ,建設資金為 上級撥款 ,招標人為 永泰縣交通建設發展中心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中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施工 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永泰縣湯石橋改造工程(第四次招標),中心樁號K1+000,起點樁號K0+970.75,終點樁號K1+029.25,橋梁全長 58.5 米 。,具體以施工圖紙為依據,以永泰縣建設項目預決算審計中心審核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
2.2.建設地點: 湯石橋位于C230湯洋線,中心樁號K1+000,起點樁號K0+970.75,終點樁號K1+029.25,橋梁全長58.5米。;
2.3.工程建設規模: 工程控制價為1874537元,發包價為1874537元;
2.4.總工期要求: 180日歷天 ;
2.5.工程質量要求: 合格 ;
2.6.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咨詢單位: 永泰縣建設項目預決算審計中心 ;
2.6.2.設計單位: 唐山市交通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單位: / ;
2.6.4.監理單位: 待定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應在福建省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二級公路工程專業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 ,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和本項目施工期間無承擔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項目。
>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了投標保證金 ;
>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在投標時未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
3.6. >施工企業和項目部人員不得處在縣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中明確的從業限制期限內。
3.7.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 >( >標段 >) >施工的能力,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最低要求。 />
3.8.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9.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2012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2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北京時間,下同),以無記名方式到 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購買招標資料。
4.2. 招標資料(含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控制價、圖紙等)每份售價 800 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K=0%)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應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公告中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并應在電匯或銀行轉賬單上注明“永泰縣湯石橋改造工程(第四次招標)投標保證金” ;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叁萬元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12月5日上午9時30分,投標文件提交地點為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受權委托人應當持建造師執業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和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供購買招標圖紙收款憑證(一份憑證僅代表一個投標人)原件、復印件,否則,其投標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永泰縣交通建設發展中心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中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電 話:0591-88086465,傳 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賬戶名稱:永泰縣國庫支付中心;
賬 號:3500161700705250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