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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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12.01 |
招標業主: | 青河縣水利管理總站 |
招標代理: | 新疆新水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新疆維 |
內 容: | 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含),具備本項目所需的設計、供貨、安裝測試、維護的能力,具有信息產業部核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含)以上資質或自治區信息工程系統集成乙級(含)以上資質;具備雙軟認證; (2)投標人近三年承擔過2項以上水雨情遙測系統或防汛預警系統的建設,并附合同協議書、用戶反饋意見或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3)投標企業須在新疆水利廳登記備案,在疆內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和技術人員。 (4)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及聯合體投標。 |
關鍵詞: | 防治 |
青河縣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青河縣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項目已由自治區水利廳以新水辦防汛【2012】2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國家資金(已落實),項目法人及招標人為青河縣水管總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青河縣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以拉斯特溝、強罕溝等10個小流域為山洪災害防治的重點區域,防治區域涉及5鄉(鎮),共11個行政村,面積4537km2,人口4383人。
本次青河縣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項目分為一個標段,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雨水情監測系統(包括10個自動雨量站、5個自動水位雨量站,11個簡易雨量站);縣防汛指揮監測預警平臺;縣、鄉、村級預警系統及群測群防組織體系的建設等。
以上水雨情監測及預警設備須從2011年自治區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項目第一階段設備中標入圍企業中采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含),具備本項目所需的設計、供貨、安裝測試、維護的能力,具有信息產業部核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含)以上資質或自治區信息工程系統集成乙級(含)以上資質;具備雙軟認證;
(2)投標人近三年承擔過2項以上水雨情遙測系統或防汛預警系統的建設,并附合同協議書、用戶反饋意見或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3)投標企業須在新疆水利廳登記備案,在疆內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和技術人員。
(4)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及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1)招標人在出售招標文件時對報名企業按上述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投標人須攜帶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ISO9000認證證書、新疆水利廳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監理、咨詢、招標代理、設備、自動化檢測儀器設備從業單位登記備案核準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以上證件均須原件)以及類似業績證明資料等(提供合同等證明復印件),并請投標申請人各備復印件一份。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即可購買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將于2012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每日上午10:00時至13:30時,下午15:30時至19: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青河縣水利管理總站出售,招標文件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叁仟元整,謝絕郵寄,售后不退。
5、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將于2012年12月2日在青河縣水利管理總站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愿參加,交通工具自備,食宿自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年12月17日11時00分,地點為阿勒泰市金橋大酒店。
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招標人:青河縣水利管理總站 招標代理:新疆新水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青河縣團結西路7號院 地 址:***
聯系人:郭心鵬 聯 系 人***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