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東采公〔2012〕7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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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10.15 |
截止日期: | 2012.10.24 |
招標業主: |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招標代理: | 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東莞招標中心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供應商投標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營業執照具有相關的經營范圍。 (2)各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須主動填報投標之前三年內有無受各級管理部門的處分或處罰(含其授權服務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動填報而被事后發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3)凡兩家或以上供應商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有如下情況的,一經發現,將視同串標處理:1)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為同一股東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為其他公司最大股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