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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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10.11 |
招標業主: |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中心醫院 |
招標代理: | 烏魯木齊正大恒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烏魯木 |
內 容: | 招標內容 第一包:臺式超短波治療儀、光線照射器、紫外線治療儀 第二包:生物組織脫水機 、原位雜交儀 第三包:兒童發展評價系統 第四包:酶標儀 |
關鍵詞: | 醫療設備 醫院 醫療 |
烏魯木齊正大恒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中心醫院的委托,對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中心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進行招標采購,招標方式為競爭性談判。歡迎合格供應商前往烏魯木齊正大恒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報名,購買招標文件。
一、項目名稱: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中心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
二、招標文件編號: ZDHC2012_JZ32
三、招標內容
第一包:臺式超短波治療儀、光線照射器、紫外線治療儀
第二包:生物組織脫水機 、原位雜交儀
第三包:兒童發展評價系統
第四包:酶標儀
四、投標人資格:
( 1 ) 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 22 條規定:
( 2 ) 經年檢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包含本次采購貨物的經營權);
( 3 ) 經年檢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 4 ) 經年檢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 5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代理人還應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6) 投標人需具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原件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原件;
( 7 ) 若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及服務不是投標人生產或擁有的,則必須得到貨物制造商或擁有貨物制造商正式授權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權或所頒發的授權經營代理證明;
備注:1、報名時提供(2)—(6)項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公章并攜帶原件核對。
五、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2012 年 9 月 26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1 日(每天上午 10 : 30 至 13 : 30 ,下午 15:30 至 18:30 (北京時間)
六、談判文件售價: 200 元 / 包(標書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七、投標文件遞交截止及談判時間:
2012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11 : 00 (北京時間)
八、開標地點: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維泰大廈 1 樓公共資源 2 號交易廳
九、招標公司名稱:烏魯木齊正大恒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十、招標公司地址:***
十一、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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