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NXTZB—201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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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9.09 |
截止日期: | 2013.09.13 |
地 區: | 湘潭市 |
昭山大道隧道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XTZB—2013—00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昭山大道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潭發改昭山〔2013〕3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全部 。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湖南昭山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湖南省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昭山大道隧道工程。
2.2建設地點:昭山大道北起昭云大道,南至昭華大道。
2.3規模:昭山大道全長10670.591米,本次招標隧道全長315米,隧道斷面約150平方米,造價約為9300萬元;
2.4工期要求:24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執行。
2.7招標范圍:項目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
2.8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隧道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資質并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湘潭市以外的投標企業來潭進行投標活動,必須按照潭建辦發〔2009〕169號文件辦理備案(詳見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3.6所有投標申請人須在2013年9月13日 17:00 時前辦理好對本項目的USB鎖認證,投標方為有效
3.7單位負責人***
4、資格審查方式及辦法
4.1 實行開標前資格審查的,資格審查辦法湘建建[2013]19號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執行。
4.2 當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及投標文件的投標人數量在9家以上時,實行開標前資格審查;當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及投標文件的投標人數量在9家以下(含9家)時,實行開標后資格審查。
4.3 資格審查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19號文件資格審查辦法中“評審計分入圍法””。
4.4 實行開標前資格審查的,只有通過開標前資格審查并確定為入圍單位的投標人,才能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入圍投標單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須按要求參加開標會議,否則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5、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19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Ⅱ。
6、資格審查文件、招標文件的獲取以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13日17: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在湘潭建設工程信息網(http://www.xtcin.net)進行網上下載/獲取資格審查文件、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如通過網絡下載,其資格審查文件、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與書面資格審查文件、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資格審查文件售價400元/份,招標文件售價400元/份,共計800元每套,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投標人須在2013年9月20 日17:00之前至湖南省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長沙市人民中路,聯系人:邵先生,聯系電話***
6.4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答疑方式。招標人對資格審查文件、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設工程信息網(http://www.xtcin.net)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7、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的遞交
7.1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29日15:00時,地點為湘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105室(湘潭市雨湖區大湖路63號)。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8、開標時間
8.1 實行開標前資格審查的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9月29日15時00分,開標時間為:2013年10月11日9時30分。
8.2 實行開標后資格審查的,開標時間為:2013年9月29日15時00分。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湘潭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的行政監督。電話:***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湖南昭山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方式***
11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11.1 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潭建招【2010】2號文件要求進行投標保證金賬號備案(詳見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11.2 各單位不得采取掛靠、代為投標等弄虛作假手段,不得圍標、串標,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投標資格,如果中標,中標一律無效,并賠償業主的全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