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監測及分析儀器采購項目
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受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委托,對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監測及分析儀器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F將該項目采購文件(CEITCL-GD-CZHW-120803,請點擊打開)進行公示,期間為自2012年08月24日至2012年08月30日五個工作日。
- 采購項目編號:CEITCL-GD-CZHW-120803。
- 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監測及分析儀器采購項目。
-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 政府采購品目編號:A100602(檢驗及實驗室設備)。
- 采購預算:361.0000萬元。
- 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包組號 |
項目內容 |
數量 |
預算金額 |
包組一 |
實時信號分析儀、微控數顯電熱板等 |
1 批 |
¥11.7萬元 |
包組二 |
離子色譜儀 |
1 臺 |
¥147萬元 |
包組三 |
原子熒光光譜儀 |
1 臺 |
¥102.6萬元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
1 臺 |
包組四 |
大氣采樣器、煙氣綜合分析儀等 |
1 批 |
¥83.7萬元 |
包組五 |
便攜式油煙檢測儀 |
2 臺 |
¥16萬元 |
(1)投標人應對包內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包內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2)簡要技術要求或者采購項目的性質:詳見招標文件采購項目內容。
(3)項目類別:貨物類。
(4)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或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的進口產品。
- 供應商資格: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民事責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并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2)若投標人不是所投產品的制造商,則必須出具主要設備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及售后服務確認函。
(3)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標人須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授權書及上述相關資料復印件(蓋公章)到代理機構所在地購買招標文件。
- 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2年08月24日起至2012年09月13日期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到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詳細地址:***
- 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五羊新城寺右一馬路18號泰恒大廈14樓1408室。
- 開標評標時間: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 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五羊新城寺右一馬路18號泰恒大廈14樓1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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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 |
采購人聯系人*** |
電話:*** |
電話: |
傳真:*** |
傳真: |
聯系地址*** |
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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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510030 |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五羊支行 |
帳號:3602064709200494258 |
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