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JNZC-2012X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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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8.06 |
截止日期: | 2012.08.09 |
招標代理: | 南京市江寧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南京市 |
內 容: | 皮卡及商務車一批 |
關鍵詞: | 商務車 |
JNZC-2012X011南京市江寧區政府采購皮卡及商務車一批的詢價采購公告
南京市江寧區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擬采購皮卡及商務車一批,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與。
1.項目編號:JNZC-2012X011
2.項目需求:詳見詢價單
3.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4.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此項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報價應包含本項目所需貨物的設計、制造、包裝、運輸、安裝、調試、培訓等驗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稅費用。已經分包的,供應商可以選擇一個分包報價,也可以選擇多個或全部分包報價。
6.本次采購只接受非進口產品報價(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所提供的貨物(含配件)必須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外觀和內在質量都不得有任何問題;應保證所供貨物及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知識產權等的起訴,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質保期限如果沒有明確要求的,應不低于原廠家的承諾。屬于國家強制認證的產品,須通過認證。
7.成交原則: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依據價格評定要求報價最低的原則;在滿足采購要求的前提下,對國家認定的節能、環保產品分別給予當次一般產品最低報價5%、5%的價格扣除(提供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中小企業參加談判報價的,評審時給予8%的價格扣除(參加投標的企業提供財庫[2011]181號附件中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原件)。
8.其他要求:
(1)供應商應具有與本次采購項目相應的經營范圍。
(2)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報價截止時間:二O一二年八月九日 10:00 整(北京時間)。
(4)報價方式:傳真(025-52288417)或密封送致本采購中心
(5)貨款支付: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
(6)本次采購聯系人:徐寧海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