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攀仁采購【2012】08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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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7.27 |
截止日期: | 2012.08.01 |
招標業主: | 攀枝花市仁和區水利水電管理總站 |
招標代理: | 攀枝花市仁和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四川省 |
內 容: | 項目控制價:RMB31.04萬元 |
關鍵詞: | 管材 |
預審公告標題: 仁和區2012年特大抗旱應急人飲工程PPR給水管材采購項目預公告
采購項目名稱: 仁和區2012年特大抗旱應急人飲工程PPR給水管材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編號: 攀仁采購【2012】081號 公告發布時間: 2012年7月27日18時22分
行政區劃: 攀枝花-仁和區 采購方式: 詢價采購
采 購 人: 攀枝花市仁和區水利水電管理總站 采購包個數: 1
委托招標單位/
采購中介機構名稱: 本級政府采購中心 中介機構編號:
更正公告: 無
采購內容:
申請人資格: 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具有本次招標項目必須為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及以上生產廠家資質;
3、投標人至少有二個及以上近期承擔農村供水工程給水管材供貨任務;
4、管材具有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國產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5、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7、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8、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紀記錄。
公示截至時間: 2012年8月1日18時0分
聯系人/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傳 真:***
聯 系 人***
其它內容: 仁和區2012年特大抗旱應急人飲工程PPR給水管材采購項目預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區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攀枝花市仁和區水利水電管理總站委托,現對仁和區2012年特大抗旱應急人飲工程PPR給水管材采購項目進行預公告。
一、采購項目內容
1.采購人: 攀枝花市仁和區水利水電管理總站
2.項目名稱:仁和區2012年特大抗旱應急人飲工程PPR給水管材采購項目
3.項目編號:攀仁采購【2012】081號
4.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5.項目控制價:RMB31.04萬元
6.交貨時間及方式:簽訂合同之日起7個工作日送貨到項目涉及鄉鎮政府。
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采購方對供貨方所提供的每批管材進行抽樣檢測(送省級質檢和衛生防疫機構),所發生的檢測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8.采購內容及要求: PPR管道、管配件采購及安裝,詳細清單如下:
序號 工程或費用名稱 單位 數量 備 注
PPR管材采購及安裝
一 布德鎮
1 φ63PPR管道采購及安裝 m 7000
2 φ50PPR管道采購及安裝 m 2500
3 φ25PPR管道采購及安裝 m 10000
4 φ63PPR管道直接 個 1500
5 φ63PPR管道45°彎頭 個 150
6 φ63PPR管道90°彎頭 個 50
7 φ63PPR管道閘閥 個 2
8 φ50PPR管道直接 個 550
9 φ50PPR管道45°彎頭 個 50
10 φ50PPR管道90°彎頭 個 30
11 φ50PPR管道閘閥 個 3
12 φ25PPR管道直接 個 2100
13 φ25PPR管道三通 個 10
14 φ25PPR管道45°彎頭 個 200
15 φ25PPR管道90°彎頭 個 100
16 φ25PPR管道閘閥 個 4
二 大田鎮
1 φ50PPR管道采購及安裝 m 2000
2 φ50PPR管道直接 個 450
3 φ50PPR管道45°彎頭 個 30
4 φ50PPR管道90°彎頭 個 20
5 φ50PPR管道閘閥 個 2
說明:1、所采購管材工作壓力1.6Mpa,管件2.0Mpa;2、采購單價含管道對接費(不含管道開挖、埋設和防護工程)。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具有本次招標項目必須為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及以上生產廠家資質;
3、投標人至少有二個及以上近期承擔農村供水工程給水管材供貨任務;
4、管材具有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國產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5、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7、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8、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紀記錄。
三、售后服務要求
1.貨物質保期為:1年。
2.保修期內,若發現質量問題,由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聯系,中標供應商按售后服務承諾進行維修;質保期內,中標供應商在接到維修通知后必須在24小時內到場維修。自行承擔維修人員的維修費用、往返差旅費、食宿等所有費用。
四、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簽訂后全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接驗收后5天,采購方隨機抽樣送省級質檢和衛生部門檢驗,合格后向供貨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0% 貨款,樣品不合格者,不予支付貨款,供貨方承擔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責任。
第二次付款:全部貨物安裝運行試驗合格或投入使用無質量問題,采購方向供貨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
第三次付款: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價的10%,在質量保證期滿后的10天內予以支付(不計利息)。
五、提交意見反饋時間: 2012年7月28日至2012年8 月1日9:00-12:00、15:00-18:00。(為了保證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政府采購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現就該項目的資格條件和技術需求廣泛征求各供應商的意見。如認為該項目的資格條件和項目要求存在傾向性或不合理性,請具體指出存在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并進行說明。所提意見請在規定反饋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我單位)。
六、意見提交地點:
攀枝花市仁和區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地址:***
聯系電話***
傳 真:***
聯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