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P(Z)2012-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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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6.12 |
截止日期: | 2012.06.18 |
招標業主: | 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
地 區: | 沈陽市 |
內 容: | 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及所要求的服務。 3. 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改造工程 |
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辦公用房改造工程
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招標公告
受 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以下簡稱"采購單位")的委托,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就"辦公用房改造工程" 項目以國內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歡迎合格的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 采購項目名稱:辦公用房改造工程
2. 采購項目編號:HP(G)2012-0134
3. 采購項目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完成時間:詳見采購文件
完成地點:沈陽市和平區行政區域內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二、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及所要求的服務。
3. 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4. 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報名領取采購文件
投標人請于2012年6月12日至2012年6月18日8:30至16:00,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稅務登記證(副本)、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等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到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經預審后方可報名參與投標,領取本項目采購文件及附件時間另行通知。注: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上述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法人身份證除外);如不能攜帶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須經材料審核部門出具證明書,否則不予受理。
四、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成交服務費
1.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不分品目)人民幣:詳見采購文件。
2. 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五。
3. 本項目不收取成交服務費。
五、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與地點
1. 本項目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詳見采購文件。
2. 開標地點: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六、凡與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事宜請按下述地址聯系
集中采購機構: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110003
采購文件咨詢: 張丹丹 024-22876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