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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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5.25 |
招標業主: |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代理: | 江蘇方正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
地 區: | 連云港 |
內 容: | 工程規模 占地約7.29699公頃 |
關鍵詞: | 路 |
新浦新區支路新建工程的招標公告
工程編號 LYG201204007
工程名稱 新浦新區支路新建工程
招標人名稱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名稱 江蘇方正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連云港市新浦新區
工程規模 占地約7.29699公頃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20120400703 支路9 公開招標 160 2012-6-15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江蘇方正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日期 2012年5月21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12年6月15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12年10月25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12年5月21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12年5月25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其他條件
公告信息
企業資質: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項目經理資質: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小型項目管理師
附件:一、報名單位須帶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擬報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類)、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身份證復印件。二、本工程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蘇建管企(2008)19號文、蘇清辦(2007)13號、蘇清辦(2008)13號文和連清辦【2010】4號文,外地企業入市執行連建管(2006)308號文規定;省外建筑施工企業核驗備案管理執行蘇建規字〔2010〕7號文(連建管[2011]72號);市區施工企業進市核驗備案管理執行“連建管【2011】110號文”。三、資格審查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經理及其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確需承擔下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須在上一工程項目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經原發包人、監理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建筑業處備案后方可承擔。 1、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2、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投標文件正本內,復印件放投標文件副本內(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此證明不能有區域限制,否則作未提供處理)。四、資格審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資格審查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擬報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 8、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它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五、采用綜合評分評估法。
2.2 綜合評估法
2.2.1 定義:
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從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工期、質量、項目經理答辯、業績、獎項等若干方面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計分,評分采用百分制,數據和評分的計算過程以及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三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應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如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由招標人自行依法確定。
2.2.1 評標委員會組成: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2.2.1 評標方式:
綜合評估法必須采用遠程評標方式對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評審。
采用遠程評標方式對技術標部分進行評審具體規定詳見蘇建招[2009]114號文和蘇建招[2009]140號文。
2.2.3 評標標準及方法:
依據蘇建法[2004]229號文(連建招[2004]565號文轉發)內容精神,在此原則基礎上結合蘇建招[2009]140號等文精神,且遵循公平原則設置。
一、投標報價(78分)
1、以經評審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標價格為基準價,該基準價得滿分78分;
2、其他投標價格每上(正)偏離1%的,扣減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注:按“ 蘇建招[2010]333號”文規定本次招標投標報價的評審采用方法一:設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所有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A,若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為7家或7家以上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投標報價和一個最低投標報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則:
招標最低控制價C=A×K,
K值在開標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5%-98%。
C值一經確定,在后續的評審中出現的任何情形都將不改變C值的結果。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最低控制價的,按廢標處理。
二、施工組織設計(20分)
(一)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2分;
(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2分;
(三)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2分;
(四)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2分;
(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2分;
(六)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2分;
(七)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2分;
(八)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2分;
(九)冬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如何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2分;
(十)投標項目負責人***
在統計投標人的技術標得分時,必須在所有評審技術標的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進行平均。
三、投標報價合理性(4分)
說明:
(一)本項指標為扣分項目;
(二)本項指標用于對投標文件中不平衡報價的數量和對投標總價的影響程度。
四、信譽(2分)
各投標單位在開標時應出具投標單位所在地地市級檢察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出具的近兩年來有無行賄行為紀錄、市場不良行為方面的證明。
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存在“不當行為”,則扣除2分信譽分值;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當行為”則信譽分得0分。
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提供其是不存在“不當行為”則信譽分得2分。
備注:1)此證明必須是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兩個部門分別出具,兩個證明均齊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門章為準,其他部門章無效);
2)關于建設局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不良行為查詢網址:http://www.lygcin.gov.cn/進入“建設市場主體不當行為公示”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3)關于檢察院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檢察院負責查詢。
附:項目負責人***
內容 分 值 評 審 要 點 及 得 分
項
目
負
責
人
陳
述
及
答
辯 項目負責人***
0.7分:對總體情況比較了解,對項目的現場各種條件有較深的調查和了解并有相應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比較準確、解決措施比較得力,對施工計劃表述比較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論述比較完整、符合實際,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相一致。
0.5分:對總體情況基本了解,對項目現場的各種條件有一定的調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應的解決問題方法,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基本準確、解決措施基本可靠,對施工計劃表述基本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論述基本完整、符合實際,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相一致。
0-0.3分:對總體情況基本不了解,對項目的現場各種條件沒有深入的調查和了解,或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不準確、解決措施不得力,或對施工計劃表述不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論述不完整、不符合實際,或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不一致。
項目負責人***
0.7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理解比較深刻、回答提問比較準確、重點比較突出、簡單明了、表述比較清晰。
0.5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基本理解、回答提問基本準確、能基本回答重點問題、表述基本清晰。
0-0.3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理解不清楚、回答提問不準確,或重點不把握、表述不清晰。
說明:招標人可在以上評審內容的基礎上自行增減相關內容,使之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招標人保留對中標候選人投標全過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實性的最終核實權,若經考證所提供信息不真實,則取消其中標權,并視情節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連云港市新浦新區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18261328772
郵編 E-mail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連云港市開發區五羊路59號領地久和商務2#樓12層 聯系人***
傳真 0518-82315552 電話 15061335666
郵編 222043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12年5月21日至 201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江蘇方正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12年5月21日至 201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江蘇方正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獲取 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