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NGS-201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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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5.16 |
截止日期: | 2012.06.04 |
招標業主: |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
地 區: | 遼寧省 |
內 容: | 采購內容:便攜式商用計算機100臺, |
關鍵詞: | 計算機 |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稽查辦案便攜式計算機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財務管理處現就《遼寧省國家稅務局稽查辦案便攜式計算機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一、招標人名稱: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二、項目名稱:遼寧省國家稅務局稽查辦案便攜式計算機采購項目
三、項目編號:LNGS-2012-011
四、采購內容:便攜式商用計算機100臺,擇優選擇一家供應商,交貨時間為供貨合同簽署之日起30日內,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五、投標人(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投標人(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同時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稑巳耍ü⿷蹋┚哂歇毩⒎ㄈ速Y格,注冊地和固定經營場所均為遼寧省內。
?。ǘ┩稑巳耍ü⿷蹋楫a品生產制造廠家或其授權的唯一代理公司。生產制造廠商和其授權的代理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投標。代理公司應提交生產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如不是唯一授權將被拒絕投標;同一代理公司不能同時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生產制造商授權。
六、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6月6日下午13:30時(北京時間)
2.開標時間:2011年6月6日下午13:30時(北京時間)
3.投標、開標地點:遼寧省國家稅務局501會議室(沈陽市沈河區青年大街256號)
七、其它要求
1.投標人(供應商)在投標時,應當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人民幣2萬元作為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以現金或銀行電匯形式交納。
2.投標人(供應商)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的時間為公開發標后5日內。
3.投標人(供應商)須持以下資料到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進行登記備案并領取招標文件,不接受未登記備案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
投標人(供應商)為產品生產制造商的,應提交: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經過年審且加蓋投標人公章);
?。?)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
投標人(供應商)為代理公司的,應提交: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經過年審且加蓋投標人公章);
?。?)產品生產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
4.招標文件免費領?。ㄗ詡銾盤拷貝)。領取時間:2012年5月16日—6月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節假日休息)。
5.領取招標文件地點:遼寧省國家稅務局1405房間
八、招標人相關信息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110016
地址:***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南湖科技開發支行(用于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戶名: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賬號:3301002509264010015
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聯系人:孫乃鵬,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