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4.17 |
---|---|
截止日期: | 2012.04.23 |
招標業主: |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普陀分局 |
招標代理: | 普陀區招投標中心 |
地 區: | 舟山市 |
內 容: | 工程造價約1600萬元,對沈家門客運中心碼頭原有5 個連續客運泊位進行整體拆除改造,改造后共計500GT 浮碼頭泊位5 個,其中3 個42×9m躉船泊位,2 個36×9m躉船泊位,后方引橋3 根,躉船之間采用鋼聯橋連接。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改造工程 碼頭 |
舟山港沈家門客運中心碼頭改造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舟山港沈家門客運中心碼頭改造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普發改投[2010]118號文批準立項,項目業主為舟山市港航管理局普陀分局(下稱招標人),建設資金為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詳見普陀區招投標中心。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舟山港沈家門客運中心碼頭工程為一個施工標段。工程造價約1600萬元,對沈家門客運中心碼頭原有5 個連續客運泊位進行整體拆除改造,改造后共計500GT 浮碼頭泊位5 個,其中3 個42×9m躉船泊位,2 個36×9m躉船泊位,后方引橋3 根,躉船之間采用鋼聯橋連接。
施工計劃工期:6個月,缺陷責任期一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施工標段:凡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資格審查條件要求的施工單位均可參加施工標段的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本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兩個或兩個以上二級公司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4 月17 日~ 4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時和下午13:30~16:3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單位介紹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擬任項目經理(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至普陀區東港海蓮路171號洽購招標文件。
4.2 施工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施工圖紙及地質資料每套押金5000元(在開標時退換,如有損壞或涂改作適當賠償),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2012年 4 月 26 日 9 時 00分,集中地點: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興建路891號;
投標預備會時間:2012年 4 月 26 日 9 時 00分,地點: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興建路891號。
5.2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年5 月 7 日 14 時 15 分,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之前遞交至普陀區招投標中心。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開標。投標人必須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并隨帶法人代表身份證或其授權代表委任書及身份證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舟山市港航管理局普陀分局
地 址:***
郵政編碼:316000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舟山坤云造價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郵政編碼:316000
聯系人***
聯系電話:0580-3027239 15957078323 傳 真:***
附錄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注冊資金應本合同工程規模相適應。
財務要求
承諾運營資金不應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由投標人自行決定采用銀行信貸證明或財務能力承諾書)。
若采用銀行信貸證明,開具銀行信貸證明的銀行級別: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縣(區、市)級及以上銀行。
業績要求
1、自2007年4月1日(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以來成功的完成過沿海碼頭或者潮汐影響為主的碼頭一座及以上。(碼頭基礎含有鉆孔灌注樁)
信譽要求
1、自2010年4月1日以來,投標人無行賄犯罪行為;
2、根據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最新信用評價結果,信用評價結果未被評為D級。
注:投標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縣級及以上法院判決書認定行為和出具的時間為準。
人 員 數 量 資 格 要 求
項目經理 1 1、擔任過沿海碼頭或者潮汐影響為主的碼頭工程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港口與航道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一級建造師注冊人員名單公告)或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水運工程三級項目經理資質,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項目負責人***
2、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未通過驗收的項目上任項目經理。
3、自2010年4月1日以來(以法院判決書出具的時間為準),擬委任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
項目技術負責人***
1 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項目負責人***
注: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縣級及以上法院判決書認定行為和出具的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