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福建華夏漳招字[2012]0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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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3.17 |
截止日期: | 2012.03.27 |
招標業主: | 長泰縣林墩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建華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長泰縣 |
內 容: | 建設內容與投資規模:該項目主要建設總長1.852公里(二級公路)的復建道路和橋梁工程,道路路基寬度16米,設計速度為60公里/小時,其中建設一座長135米跨龍津溪溪口大橋,為5×25米預制預應力組合T梁大橋。工程概算建安總投資約4263萬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長泰枋洋水利樞紐工程溪口大橋及其連接線復建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福建華夏漳招字[2012]011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泰枋洋水利樞紐工程溪口大橋及其連接線復建工程已由長泰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泰發改批【2012】05號文及漳州市交通運輸局以漳交程【2012】90號文批復核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泰縣林墩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業主多渠道籌集,招標人為長泰縣林墩資產運營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內容與投資規模:該項目主要建設總長1.852公里(二級公路)的復建道路和橋梁工程,道路路基寬度16米,設計速度為60公里/小時,其中建設一座長135米跨龍津溪溪口大橋,為5×25米預制預應力組合T梁大橋。工程概算建安總投資約4263萬元。
2.2工程建設地點:林墩工業區石橫村。
2.3資金來源:業主多渠道籌集 。
2.4招標范圍: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為準。
2.5 工期: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右岸路基;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2.6質量要求:滿足《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2009)的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經年檢合格和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資質等級:具有公路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承擔本工程項目能力的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
3.3 投標人應符合以上條件且沒有因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本工程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3.6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2 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 時00分至5時 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漳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福建華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或漳州市薌城區悅港路新城花園36幢401室(詳細地址)購買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4月16日 上午9時 00分,請投標人在2012年4月16日 8時 30分~2012年 4月 16日 9 時 00分時限內送達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4樓(漳州市工程項目交易中心)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2年4月13日下午17時前匯達招標人指定賬戶;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電匯或銀行轉賬方式;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柒拾萬元整(¥700000.00);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長泰縣林墩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華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泰縣林墩工業區管委會 地址:***
聯 系 人:黃女士 聯系人***
電 話:18006061368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