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2.07 |
---|---|
截止日期: | 2012.02.14 |
地 區: | 江山市 |
內 容: | 1. 造林地清理,劈除所有雜草、雜灌、小竹等。 2. 整地定值,挖30cm*30cm*30cm。 3. 苗木組織:造林苗木必須具有“三證一簽”的一級苗。 4. 補植:成活率不夠時10月小陽春進行補植。 5. 撫育:幼林撫育在每年6月份進行,撫育時間3年,每年1次。 |
上余鎮等3個村,4個小班,150畝集體統管造林山場,經鎮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將上述村經營造林山場分一個標的對外公開招投標,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 工程地點及內容:按采跡及造林設計書。
二、 施工要求及質量標準:
1. 造林地清理,劈除所有雜草、雜灌、小竹等。
2. 整地定值,挖30cm*30cm*30cm。
3. 苗木組織:造林苗木必須具有“三證一簽”的一級苗。
4. 補植:成活率不夠時10月小陽春進行補植。
5. 撫育:幼林撫育在每年6月份進行,撫育時間3年,每年1次。
三、 施工要求:按照造林合同規定執行。
四、 投標人的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五、 投標費用:參加投標人交報名費100元。
六、 投標報價:投標每畝價格400元以內,以最低價為中標價。
七、 結算方式:當年造林結束驗收合格預付50%,撫育合格,每年年底各付25%。
八、 報名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報名地點:鎮行政服務中心劉懿美處。
九、 投標時間:2月15日上午9時,投標地點:鎮政府會議室,投標時帶投標保證金2000元。
十、 聯系人:鄭增敬,電話:***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上余鎮政府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