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YZC—H20115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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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1.06 |
截止日期: | 2012.01.12 |
招標業主: | 安徽省阜陽市人民檢察院 |
招標代理: | 阜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安徽省 |
內 容: | 防火門項目 |
阜陽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安徽省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委托,就其防火門項目進行政府采購,現公開詢價,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積極參加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安徽省阜陽市人民檢察院防火門項目
2、項目編號:FYZC—H2011539-5
3、采購方式:詢價采購方式
4、采購內容:詳見后附采購需求
二、報價情況
1、報價函遞交方式:直接密封遞交
2、報價函遞交截止時間:2012年1月12日10時
報價函接收時間:2012年1月12日9時—10時
3、報價包括貨物、安裝、調試及維修等一切費用
4、本次采購需提交報價保證金2000元、報名費200元, 報名前必須從供應商單位賬戶中轉入,拒收現金(包括現金交存等);成交后免收代理服務費
退還保證金聯系人:馬輝、李冀,聯系電話***
銀行戶名:阜陽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戶銀行:工行潁州路分理處,賬號:1311036619200038742
三、其他:
1、被詢價的供應商根據采購貨物和要求,作出一次性書面報價,報價一經作出,不得修改和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在今后一年內不得參與本中心的所有采購活動。
2、本次詢價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的將不被接受。
3、成交原則:最低評標價法,即滿足技術及服務等要求的報價函中,評標價最低的確定為成交供應商的方法
4、采購需求中如有參考品牌,僅作為說明并沒有限制性,被詢價供應商可以在報價函中選用替代標準,但這些替代標準要優于或相當于技術規格中要求的標準。
5、本中心貨物招標文件標準文本中的“合同條款“和供應商的報價函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供應商履行合同時,如果出現違約,采購中心將暫停其一定時期參與本中心組織的采購活動的資格。
6、報價函中報價配置不得復制詢價要求,否則視為不響應;報價配置必須按照報價產品如實提出,否則,該供應商在今后半年內不得參與本中心的所有采購活動。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
電話:0558-2230865 傳真:***
詳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