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1XSZFCG300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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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1.01 |
截止日期: | 2012.01.09 |
招標業主: | 象山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 | 象山縣 |
內 容: |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售后服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企業依法納稅,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5)其他條件: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標采購貨物;B、注冊資金在200萬元及以上的;C、營業執照上注冊有公交候車亭生產、施工資質的,且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生產企業(公司),符合以上條件的生產企業均可參加投標。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寧波市政府采購程序及實施規范》和《象山縣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的規定,受采購人的委托,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就象山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第四期公交站、牌、亭及照明電器等配套設施(含基礎建設)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有完全具備招標項目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投標。
1、招標編號:2011XSZFCG300GG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項目內容:象山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第四期公交站、牌、亭及照明電器配套設施(含基礎建設)采購
4、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售后服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企業依法納稅,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5)其他條件: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標采購貨物;B、注冊資金在200萬元及以上的;C、營業執照上注冊有公交候車亭生產、施工資質的,且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生產企業(公司),符合以上條件的生產企業均可參加投標。
5、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肆萬元整(開標前以轉帳、電匯、網上銀行劃帳等形式匯入招標人賬戶,以實際到帳為準)
6、招標文件售價: 人民幣500元(參加投標的在投標當日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采購科2交納,投標保證金也在同時繳納)。
7、獲取招標文件方式:(1)現場購買;(2)網上下載,網上下載的標書費、投標保證金于開標之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交至采購科二。
8、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1年12月31日至1月9日。每天8:30-11:30,13:30-16:50(節假日除外)。
9、購買招標文件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號)。
10、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1月10日13時50分整(北京時間)。逾期遞交投標文件恕不接受。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11、開標時間:2011年1月10日13時50分整在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中廳公開開標。
12、開標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小廳(丹峰西路1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