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南政采招【2011】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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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2.27 |
截止日期: | 2012.01.16 |
招標業主: | 南江縣大學 |
招標代理: | 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四川省 |
內 容: | 供應商資格要求: 投標人參加本次投標必須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提供原件,若是法人代表參加投標的不需提供,附:投標企業為該授權代表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復印件加蓋鮮章,原件必查); 2、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鮮章); 等 |
采購公告標題:南江縣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系統采購公告
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根據南江縣財政局審批,受南江縣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委托,擬對一批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系統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編號:南政采招【2011】21 號
二、招標項目:南江縣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系統
三、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四、招標項目簡介:南江縣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系統設備一批(詳見第五章招標項目及要求)。
五、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完全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2、本招標文件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第四章“資格證明文件”)
六、供應商家數計算:
投標產品為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視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應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參加投標的,應作為一個投標人計算,以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最低報價者為該品牌及型號產品的唯一有效投標人。
七、資格審查:
除明確要求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外,本項目投標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評標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資格證明文件,要求提供復印件的必須加蓋投標單位鮮章,并在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投標或中標資格被取消。
八、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招標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購網采購公告中下載,不得更改招標文件所有內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負。開標前一個小時在開標地點(南江縣政務中心招標室)報名繳納投標保證金,未繳納投標保證金的不得參加投標。
九、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2年1月 16 日10:00分(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十、 開標地點:南江縣政務服務中心招標室。
十一、本投標邀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十二、采購人:南江縣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
十三、集中采購機構: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電話***
傳 真:***
十四、采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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