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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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29 |
招標業主: |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 |
招標代理: | 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常州市 |
內 容: | 資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等 |
我中心受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的委托,對其物業管理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特邀請有相關資質的公司參加報價。
一、項目概況及基本情況:
采購項目內容:物業管理服務(環境保潔、秩序維護、設施維護);
服務地點:常州市鐘樓區蘆墅路6號;
服務期限:暫定二年,合同一年一簽,經考核合格續簽下一年合同;
服務費用結算:按季支付,每季末結算。
二、報價單位資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物業管理三級及以上的企業,非常州市企業要求在常州市設立獨立注冊分支機構并在常州有正在實施的與物業項目;具叁年以上非住宅類物業管理經驗。
三、服務具體要求:
(一)服務人員配置及要求:按物業管理要求配備人員。
(二)工作內容及服務要求詳見附件。
(三)其他
1、投標單位按相關法律法規解決員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納稅等保險及勞保、工資、福利、交通等有關問題。
2、投標單位所用人員必須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管理,如合同執行期間遇到工資糾紛問題由投標單位自行解決。
3、相關要求、考核辦法等詳見附件。
4、要求有能力在2012年1月10日前接管物業。
5、投標單位踏勘現場請自行聯系采購單位,如踏勘現場造成對項目情況的誤解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四、報價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報價單位法人授權委托書、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或備案文件復印件;非住宅類辦公大樓業績合同及證明;
2、企業情況及業績介紹;
3、項目主任情況表;
4、報價表以及報價單位(蓋章)、被授權人、聯系電話***
5、投標報價標,須詳細分析報價及各項費用組成,表格自制。
5、服務計劃及服務承諾。
五、詢價文件投遞截止時間及地點
報價單位應在2011年12月29日下午14:30時前按《報價文件組成》要求編制報價文件一式三份,壹正貳副。蓋章密封后送達或郵寄至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送達時間按收件人簽收時間為準。(請在郵件封面上注明項目名稱及聯系人電話***
郵件地址:***
收件人:劉偉 電話:***
六、開標和定標:
1、開標及定標時間:2011年12月29日14:30。
2、報價文件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報價文件無效:
(1)報價超過預算價,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2)報價文件中附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3)報價文件所述內容和所附相關資料不真實的;
(4)報價文件未按規定蓋章密封的;報價文件字跡潦草、模糊、難以辨認的;
(5)報價文件存在嚴重錯誤或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其報價可能低于成本原因,并影響對其他投標人評審的;
(6)投標人報價明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
(7)逾期送達的報價文件;
3、詢價小組首先審核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再對有效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并填寫詢價采購結論。
4、定標條件:在符合詢價文件要求的基礎上,以報價最低的供應商作為本次詢價采購的成交供應商。對不中標的供應商不作落標說明(未中標單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購單位咨詢相關情況)。
5、同等條件下,目前服務本大樓的物業公司優先予以考慮。
七、成交及合同簽訂
1、開標后,我中心將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應商。
2、成交供應商應在規定時間內與采購單位聯系并簽訂采購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審核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相關規定簽訂采購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成交資格。
3、成交供應商須在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前應向采購中心交納5000元履約保證金(正常履行合同后退還,如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有違約行為則此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將被全額沒收)。簽訂合同前須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原件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報采購中心審查。
八、特別說明:
1、參加詢價的供應商若認為詢價文件的資格要求和技術要求有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報價提交截止期2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對于沒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參與了該項目的談判供應商將被視為完全認同該詢價文件,報價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針對采購文件的相關質疑和投訴。
九、詢標單位: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劉偉 電話:0519-86800352 傳真:***
采購單位聯系人:劉天翼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