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山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項目已由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以魯交建管【2011】13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信息中心,建設資金來源和出資比例為:建設資金來自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基本建設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信息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政府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也面臨著極大的挑戰,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對交通應急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視,為滿足全省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需求,及時有效處置公路、水路交通突發事件,進一步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減少事件造成的損失,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優質的信息服務,山東省交通運輸廳決定結合本省交通運輸實際,建設應急指揮管理中心。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的監理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應急指揮軟件系統、應急管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計算機網絡及通信系統、監測監控信息系統、呼叫中心系統、系統集成、應急指揮中心機房、場所建設、裝飾裝修及消防工程等部分的監理工作。本項目計劃施工工期120日歷天,試運行期6個月,缺陷責任期12個月,監理服務期 22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合同段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 |
對總監/駐地資格要求 |
對副總監/副駐地資格要求 |
第三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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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證書或具有工業與信息產業部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近4年內完成過類似項目監理任務的監理人均可參加投標。 |
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機電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機電工程),7年以上機電工程監理經驗,擔任過兩項以上機電工程監理負責人*** |
*** |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3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標。
3.4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5 申請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按照《關于印發<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交建管〔2010〕36號)、《關于印發<山東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監理企業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魯交建管〔2010〕37號)和《關于運行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通知》(魯交建管〔2010〕38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向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填報、完善本單位信息,以備招標評審核查;未記錄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核查時不予認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申請人于2011-12-21至2011-12-29(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7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濟南市文化西路13號山東招標大廈11樓1108室,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參加多個標段投標的投標人必須分別購買相應標段的招標文件,并對每個標段單獨遞交投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01-16,申請人應于當日8時00分至9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山東招標股份有限公司2樓會議室 。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 |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信息中心 |
地 址: |
濟南市舜耕路19號 |
郵政編碼: |
250002 |
聯系人*** |
*** |
電 話: |
0531-85693948 |
傳 真: |
0531-85693965 |
|
招標代理: |
山東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濟南市文化西路13號 |
郵政編碼: |
250012 |
聯系人*** |
*** |
電 話: |
0531-81917616 |
傳 真: |
0531-81917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