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XZC201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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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2.18 |
截止日期: | 2011.12.26 |
地 區: | 宣城市 |
內 容: | 微機房改建、LED屏、工程材料 |
關鍵詞: | 微機 |
宣州區部分單位微機房改建、LED屏、工程材料詢價采購公告XZC2011-169
采購項目編號: XZC2011-169
本采購單位受托,采購所需的貨物與服務?,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詢價須知
1 、供應商必須是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全部要求,并同時符合本詢價函“三、商務要求”。
2 、對本項目感興趣的供應商,請在 2011 年 12 月 26 日 15 時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書面報價。
3 、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今后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
4 、本項目將采用“質量第一,價格優先”的評審原則。在全面響應招標文件、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以供應商報價最低者的確定為中標候選人。確定后由招投標中心發放《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憑《中標通知書》,在發出通知書 2 日內至采購單位與其簽訂《采購合同》,采購雙方無特殊原因均不得拒絕簽訂合同。
5 、財政部《貨物服務招標采購范本》中的“合同條款”、供應商的報價函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6 、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后 5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款 90% ,余款 10% 作為質量保證金 3 個月后無質量問題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7 、本次采購分 3 個包,包是本次招標的最小單位,供應商投標需按包進行投標。每個供應商可以根據自身狀況選擇投標的項目(包);可以全部參與投標,也可以選擇某一包參與競爭。
二、貨物服務技術要求
第一包:微機房改建、校園網絡設備
第二包: LED 顯示屏
第三包:工程材料
詳見附后技術參數表。
三、投標保證金
1 、投標保證金第一包人民幣壹萬元整;第二、三包人民幣伍仟元整。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賬時間)必須匯至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不接受現金,投標單位在匯款時必須注明項目編號及包號( XZC2011-169 )。已經與我中心簽訂誠信供應商協議且繳納誠信保證金的投標人可不繳納投標保證金。
賬戶名: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 開戶銀行:宣城市農行敬亭支行
銀行帳號: 12-070101040016918
2 、本中心將拒絕詢價時間截止時保證金未到賬的供應商報價函。
四、編制供應商報價函要求
1 、符合詢價采購文件 ( 包括補充更正,如有 ) 的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2 、報價要求:含稅金、運費、電線等輔材、安裝、調試、培訓、檢測、售后及其他全部費用,即“交鑰匙工程”;
3 、供應商以人民幣填報貨物的唯一單價,產品高于市場報價均無效。供應商的報價一經本中心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交貨期限為 10 天;
4 、報價文件構成:法人授權委托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價函、技術響應表、售后服務承諾書、產品的說明書(或產品介紹彩頁)(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報價函一式兩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五、其他
1 、在遞交報價文件前一天,請關注本中心網站有無變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內容為準。因供應商未按更正后的內容進行報價導致報價文件被詢價小組認定無效的,責任由供應商自負。
2 、本中心收取中標價 0.2% 的中標費用。
3 、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正常履行合同后,憑合同原件及貨物驗收單在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放后五日內無息自動退還。
4 、供應商報價函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
2011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詢價采購供應商報價函(請注明每包包號)
采購項目編號 :
致:(采購單位全稱)
我公司已認真閱讀了貴方發布的宣州區部分單位微機房改建、 LED 屏、工程材料詢價采購公告( 169 ),接受貴方“詢價須知”提出的各項要求,參與該項目報價。
一、報價表:
序號 貨物名稱 詢價技術要求 報價技術配置 數量 單價 金額
1
合計
二、交貨期
合同簽訂后 10 日內交貨驗收完畢交付采購單位驗收。
三、技術支持與服務承諾:
四、有關資質證明材料:
1 、 營業執照
2 、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話***
4 、 詢價函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供應商名稱(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