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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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19 |
招標業主: | 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
招標代理: | 韶關市建韶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南雄市 |
內 容: | 建設規模:全橋寬4米,渡槽寬1米,長104.5米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1、招標條件
南雄市蘆陂大橋新建工程已由南雄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南雄市蘆陂大橋建設項目的批復》(雄發改資[2010]5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招標人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省、市交通公路部門投資補助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劃分:本工程只設一個標段
2.2、建設規模:全橋寬4米,渡槽寬1米,長104.5米
2.3、計劃投資:本次招標計劃投資額共約人民幣 170萬元;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橋梁工程施工;
2.5、建設地點:位于南雄市水口鎮;
2.6、施工工期: 10 個月;
2.7、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注:擬委派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生產人員必須持有交通廳頒發的相應崗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廣東省以內的投標單位擬委派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執業專業為“公路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或臨時執業證書,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粵建市函【2011】218號文規定:廣東省以外的投標單位擬委派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該專業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3.2、韶關地區以外的外地企業在投標報名時須提供在南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證明原件;且項目投標法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為登記備案表中的駐雄負責人***
3.3、本工程不接受處于交通主管部門通報取消投標資格期限內的申請人報名,各申請人應對此要求作出承諾。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投標人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 時3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須持以下資料到南雄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處(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號住建局五樓)辦理報名手續并購買招標文件和設計文件:
4.1.1、單位介紹信(介紹信寫送交單位:“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并注明投標工程名稱、委托報名人及其身份證號碼);
4.1.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1.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4.1.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4.1.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1.6、擬委派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職稱證、符合項目等級要求的崗位資格證書、相應崗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復印件;
4.1.7、擬委派擔任本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
4.1.8、擬委派擔任本工程的專職安全生產人員相應崗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復印件;
4.1.9、在南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備案登記文件復印件。
4.2、招標文件售價每份500元、施工圖紙售價每份1000元(均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投標文件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后,于2012年 1 月 10 日上午9時00至9時30分送至南雄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會議室處(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號住建局五樓)。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報名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擬委派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日期為 2011 年 12 月 13 日~2011 年 12 月 19 日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0751-3822626 招標代理機構:韶關市建韶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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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0751-86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