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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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11 |
招標業主: | 岳陽市王家河治理工程項目部 |
招標代理: | 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岳陽市 |
內 容: | 建設規模:約800萬元。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王家河流域(柴家港段)治理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投資和配套資金,招標人為岳陽市王家河治理工程項目部,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湖南省岳陽市。
2.2建設規模:約800萬元。
2.3本工程實施計劃
計劃開工日期2012年1月10日,計劃完工日期2012 年4月30日。
2.4本次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共分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為:岳陽樓區王家河柴家港河段,即武廣高鐵下游270米處樁號K0+000沿柴家港向上至樁號K4+400處,綜合治理長度4.4km。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合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施工資質,近5年內(自2006年12月1日起,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具有作為承包人(非分包人)2個類似工程(單個合同價不少于800萬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或堤防工程)的施工業績(該施工業績應能提供合法的政府職能部門網址供查詢真偽和有關證明材料),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注冊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建造師,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證書,技術負責人***
3.4 投標單位企業負責人、擬任項目負責人***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湖南省省外企業必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7 投標人必須是湖南水利廳《關于湖南省2011至2012年度政府投資水利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的公示》內的企業方可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
3.8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投標人的限定條件
4.1 購買招標文件和開標時企業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本項目擬任的項目負責人***
4.2 同一注冊建造師不能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工程項目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投標人的擬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應在投標文件中承諾在本項目施工期間沒有由其本人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
4.3 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和技術負責人***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11日(雙休日、節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持如下資料購買招標文件。
凡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攜帶①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單位介紹信;②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來的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及授權代理人二代身份證原件;③營業執照副本原件;④資質證書副本原件;⑤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⑥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水行政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⑦擬任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技術負責人***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為2011年12月27日上午9:00時(北京時間),開標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踏勘現場和召開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對招標工程現場進行踏勘。
8.評標辦法
擬采用《湖南省水利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實施辦法(試行)》(湘水辦[2011]36號文)中規定的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岳陽市王家河治理工程項目部
招標代理: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郵政編碼:410007
聯系人***
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