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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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1.07 |
招標業主: | 克拉瑪依區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克拉瑪依市金科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克拉瑪 |
內 容: | 用地規劃面積為4742.14m2,本工程建筑呈“L”型布置,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總建筑面積4673.87m2,主體四層,建筑高度為17.49m,框架結構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克拉瑪依南湖二期居家養老工程已由克拉瑪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克區發改發【2011】10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克拉瑪依區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融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克拉瑪依市區南湖新區住宅小區內,用地規劃面積為4742.14m2,本工程建筑呈“L”型布置,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總建筑面積4673.87m2,主體四層,建筑高度為17.49m,框架結構。
2.2招標范圍:克拉瑪依南湖二期居家養老工程全套施工圖紙內的主體土建、安裝及外配土建、安裝全部內容;以及完成圖紙所列內容的保修責任、義務;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管理、協調、配合及服務等工作內容。具體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2.3工期要求:計劃進場時間 2012年4月1日,完工時間2012年10月31日,總工期214天,投標人可根據自身實力自行承諾合理可行的工期。
2.4質量目標: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
3.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和銀行出具的A級及以上企業信用評級證明,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暫停、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4投標人須有較強地經濟實力、流動資金充盈,具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機械和設備,項目管理人員專業配套齊全,能夠有效地履行施工合同;
3.5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貳級及以上資格的注冊建造師證書(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且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類或B類);疆外報名單位擬派的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必須為建筑業企業進疆備案冊中相對應的已備案人員;
3.6克拉瑪依地區以外的疆內報名單位須具有企業注冊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無不良業績證明和企業注冊地有關部門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
3.7疆外報名單位應具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具的有效期內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外建筑業企業進疆備案冊》;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和文件的獲取
4.1請投標人于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1月7日(節假日上班),每日上午10:00時至13:00時,下午16:00時至 19:00時(北京時間),在克拉瑪依市金科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南苑小區43棟三樓)報名,過時不候。
4.2報名需帶資料: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進疆備案冊(疆外企業提供)、疆內企業的介紹信、無不良業績證明、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銀行出具的A級及以上企業信用評級證明;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貳級及以上資格的注冊建造師證書(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類或B類);本企業近三年承擔過的類似工程業績一覽表,格式自擬,附業績證明資料(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交接證明書等復印件)。并將以上資料的復印件裝訂成冊,一式二份(所有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攜帶以上證件、資料的原件已備核查。
4.3概不接受電話、電報、傳真以及電子郵件***
4.4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和地點:詳見招標文件相關內容。
6、聯系方式***
招標人:克拉瑪依區建設局
聯系人***
0990-6234365
招標代理機構:克拉瑪依市金科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電話/傳真:***
聯系人***
13999509325
郵 編:8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