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0851-1161GZ51B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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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0.01 |
截止日期: | 2011.10.24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 |
招標代理: | 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警用裝備 |
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 (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 對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警用裝備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 標采購本國產品, 詳情請參見招標文件?,F將該項目招標文件( 0851-1161GZ51B959 ,請點擊打開 )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2011年 10 月 8 日至2011年 10 月 12 日五個工作日。 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1.本項目投標 邀請 及招標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項目編號: 0851-1161GZ51B959
3.項目名稱: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警用裝備采購項目
4.項目類型:貨物類
5.采購貨物名稱、數量、交貨期及最高限價:
采購貨物名稱 |
數量 |
交貨期 |
最高限價 |
警用裝備采購 |
1 批 |
合同簽訂后 15 天內 |
人民幣153.8萬元 |
注:產品詳細技術參數及執行標準、規格及主要配件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6.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6.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6.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6.3本項目接受經銷商、代理商的報價。
6.4須在廣州地區設有固定的售后服務網點(非廣州市的投標人提供證明材料)
6.5本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7.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24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7.2獲取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 472 號粵海大廈 18 樓 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7.3獲取招標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購買招標文件)
7.3.1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 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復印件;
7.3.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7.3.3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7.3.4廣州地區設有固定的售后服務網點 ( 提供 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備注: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下載“購買招標文件登記表( 點擊打開 )”,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招標文件。
7.4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7.5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15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 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8.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投標時間:2011年10月25日14:00~14:30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2011年10月25日14:30
投標及開標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9.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供應商對招標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附送有關證明材料。
10.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 人名稱: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
聯系人電話:***
采購人地址:***
11.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510075
電郵:inf@chinapsp.cn
傳真:***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內部紀律監督電話:***
13.購買招標文件 賬戶:
戶名: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東環支行(人民幣)(購買招標文件開戶行)
賬號:7787 0188 0000 44524?。ㄙ徺I招標文件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