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LJY[11N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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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9.29 |
截止日期: | 2011.10.10 |
招標業主: | 武宣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
招標代理: | 桂林建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武宣縣 |
內 容: | 實施總規模891.16公頃 |
關鍵詞: | 監理 |
桂林建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受武宣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委托,對武宣縣武宣鎮大祿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監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國內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前來參加投標,現將有關招標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武宣縣武宣鎮大祿村土地整治項目施工監理服務
招標編號: GLJY[11N031]
建設規模: 實施總規模891.16公頃
投資規模:總投資約2607萬元
建設地點: 武宣縣武宣鎮大祿村
招標范圍: 土地平整、農田水利、田間道路、村莊整治等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工程施工監理服務
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二、投標人資格:
1. 具備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且營業執照年檢合格,并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監理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
2. 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每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只能承接本縣一個重大項目的施工監理。
3.2007 年至今完成過單項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土地整理項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或農田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類似工程施工監理。
4. 必須是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明確廣西土地整治項目參建單位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國土資辦[2010]614號)文件中確認的監理單位名單范圍內。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投標人均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6. 投標人在武宣縣范圍內承接桂中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已滿三個的,招標人將不再接收該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
請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擬派項目總監持以下資料報名:1.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2.公司總部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3.擬派項目總監注冊監理工程師證復印件;4.廣西區外企業持《區外來桂企業登記備案證》;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法人公章;6.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法人公章;7.類似工程證明資料復印件;8. 武宣縣人民檢察院開具的行賄檔案查詢結果證明原件。 上述資料各提供一份(復印件加蓋法人公章、原件核驗)。
報名時間:2O11年9月29日—2O11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詳見招標文件。
五、提交投標文件和開標地點: 詳見招標文件
六、招標代理機構: 桂林建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 系 人:鄧工電話及傳真:***
招標人:武宣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 桂林建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