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P(G)2011-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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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9.20 |
截止日期: | 2011.09.26 |
招標業主: | 和平區政府采購辦 |
招標代理: | 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沈陽市 |
內 容: | 2011年至2012年度冬季采暖用煤 |
和平區政府采購辦和平區行政事業單位2011年至2012年度冬季采暖用煤
受和平區政府采購辦(以下簡稱"采購單位" )的委托,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就"和平區行政事業單位2011年至2012年度冬季采暖用煤"項目以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 采購項目名稱:和平區行政事業單位2011年至2012年度冬季采暖用煤
2. 采購項目編號:HP(G)2011-0173
3. 交貨時間:按照采購單位提出供貨要求3小時內供貨
交貨地點:沈陽市和平區行政區域內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二、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及所要求的服務。
3. 具有煤炭經營資格證(屬于煤炭生產企業的須具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
4. 具有市級以上(含市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鑒定的電子汽車衡或機電結合地動衡(需在儲煤場地內)鑒定證書(本年度已完成檢測)
5. 在沈陽設有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的儲煤場地(需出相關證明材料)
三、報名領取采購文件
投標人請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6日8:30至16:00,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自開標之日起前六個月內任意一期依法繳納稅收或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具有煤炭經營資格證(屬于煤炭生產企業的須具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市級以上(含市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鑒定的電子汽車衡或機電結合地動衡(需在儲煤場地內)鑒定證書(本年度已完成檢測)、在沈陽設有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的儲煤場地(需出相關證明材料)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到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經預審后方可報名參與投標,同時領取本項目采購文件及附件(注:請供應商自備移動存儲設備。領取文件并不代表通過資格審查,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上述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如因故不能攜帶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須經資質審核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受理)。
四、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成交服務費
1.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見采購文件。
2. 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五。
3. 本項目不收取成交服務費。
五、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與地點
1. 本項目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另行通知
2. 地點: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六、凡與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事宜請按下述地址聯系
集中采購機構: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110003
采購文件咨詢:高宏博 024-22876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