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CG201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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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9.19 |
截止日期: | 2011.09.23 |
招標業主: | 林州市環境保護局 |
招標代理: | 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林州市 |
內 容: | 采購內容:便攜式溶解氧儀、防水型便攜式PH計、COD加熱儀、噪聲儀、打印機、UPS電源、分光光度計、智能TSP采樣器、空氣采樣器、托盤天平、便攜式電導率儀、實驗室用水電加熱器、實驗室用恒溫電暖器等 |
關鍵詞: | 安裝招標 |
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環境保護局委托,就林州市環境保護局儀器設備購置與安裝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投標。
一、采購編號:LCG2011-215
二、采購項目名稱:林州市環境保護局儀器設備購置與安裝
三、采購內容:便攜式溶解氧儀、防水型便攜式PH計、COD加熱儀、噪聲儀、打印機、UPS電源、分光光度計、智能TSP采樣器、空氣采樣器、托盤天平、便攜式電導率儀、實驗室用水電加熱器、實驗室用恒溫電暖器等(詳見招標文件)
四、投標人條件及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獨立法人資格,響應本招標文件;
2、投標人須具備相關產品生產能力的廠家或經銷商,其中便攜式溶解氧儀、分光光度計、智能TSP采樣器、空氣采樣器的經銷商須提供生產廠家授權委托書原件;
3、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條件的要求。
投標人報名時須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攜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生產廠家授權委托書、企業法人證書(或授權委托書),林州市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等證件原件到現場報名。
以上所列證件均須提交復印件一份,所提交的復印件須加蓋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及“供投標使用”等字樣,原件核對后現場退還;不符合購標資格的將被采購代理機構拒絕。
五、報名時間:2011年9月19日—2011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北京時間,公休、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報名地點: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林州市向陽街64號)
七、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1年10月11日上午9:00(北京時間),地點: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林州市向陽街64號)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八、相關注意事項:
1、招標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購買招標文件時須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2000元。
2、保證金提交方式:現金支付。
3、招標代理機構對購標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投標單位應自負其風險費用。
歡迎社會各界對本次采購工作進行監督,舉報受理電話0372-6808856,林州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招 標 人:林州市環境保護局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劉先生 聯 系 人***
電 話:13598145268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