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ZJZ施招漳字[2011]0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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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9.19 |
截止日期: | 2011.09.26 |
招標業主: | 福建平和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建省 |
內 容: | 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約920萬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租賃 |
平和縣公共租賃住房4#樓工程和平和縣公共租賃住房8#樓工程(兩個標段)
招標公告
FZJZ施招漳字[2011]019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和縣公共租賃住房4#樓工程和平和縣公共租賃住房8#樓工程(兩個標段)已由平和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平發改【2011】188號文批準建設 ,項目業主為為福建平和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縣政府多渠道籌措,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平和縣小溪鎮;
2.2.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約920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由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紙、工程預算編制說明書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
2.4.工期要求: 240日歷天/每標段;
2.5.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
2.6標段劃分:本工程分為兩個標段,第一標段為平和縣公共租賃住房4#樓工程,第二標段為平和縣公共租賃住房8#樓工程,每個投標人可對兩個標段投標,允許中兩個標段;本工程的開標、定標順序:按一、二標段的順序依次開標、定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三級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建造師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在建工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員應持有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和C證;
3.3.本招標項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 / 為主辦方,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4.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__;“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5年內(不含發布招標公告當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___;
3.5.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1 年09月20日至2011年0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請到以下地點購買招標資料;(資料售后不退)。
購買標書地址:***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K=17%。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及預繳履約保證金的時間:2011年09月30日北京時間 18:00前匯達指定賬戶;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電匯或轉賬的形式,現金繳納不予受理;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投標保證金4#樓為玖萬元、8#樓為壹拾壹萬元;
6.4.預繳履約保證金金額:預繳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4#樓為叁拾柒萬元、8#樓為肆拾叁萬元。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10月08日北京時間9:00時,提交地點為平和縣發展和改革局五樓;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提交投標文件時,需出示購買標書憑證原件。
8.聯系方式***
招標人: 福建平和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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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0596-2091908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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