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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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9.15 |
招標業主: | 上高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
地 區: | 上高縣 |
內 容: | 項目工程總規模:約10238.7畝。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上高縣錦江鎮團結村等6個鄉(鎮)11村土地整理項目二期工程招標公告
上高縣錦江鎮團結村等6個鄉(鎮)11村土地整治項目工程二期工程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現對該項目五個標段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項目名稱:上高縣錦江鎮團結村等6個鄉(鎮)11村土地整治項目二期工程。
2、招標工程概況及要求:
(1)工程建設地點:上高縣田心鎮、錦江鎮、敖山鎮。
(2)項目工程總規模:約10238.7畝。
(3)標段劃分:共五個標段;3標段:田心鎮店前村91.33公頃;4標段:錦江鎮五里村 139.29公頃;5標段:錦江鎮團結村153.77公頃;6標段:敖山鎮晏家村133.79公頃;7標段:敖山鎮廖家村164.4公頃(詳見施工設計圖);
3、獲取招標文件條件及要求:投標報名企業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技術和資金實力,具備房建、市政、公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其中一項)資質;
4、報名應提供的資料:
(1)本單位介紹信,(2)法定代表人證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第二代),(3)年檢合格(不含基本合格)的企業資質等級證書,(4)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5) 相關專業建造師證書及本人身份證;(6)五大員崗位證書(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質檢員、材料員);(7)《宜春市建筑施工企業誠信管理手冊》或《宜春市外來施工企業誠信登記表》、上高縣外來施工企業必須提供本企業上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三無證明材料。(8)《投標資格審查表》二份(已填寫內容并加蓋公章)以上1-8項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裝訂成冊留存招標人。
5、報名時間:從2011年 9月7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節假日休息)。
6、投標、開標時間和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報名地點:上高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代理處)。
招標單位聯系人***
招標代理聯系人***
招標人:上高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