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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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9.04 |
招標業主: | 醴陵市水利局 |
招標代理: | 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醴陵市 |
內 容: | 建設規模:約531萬元(其中國債資金318萬元)。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2011-08-26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南省醴陵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船灣自來水廠)2011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廳和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湘發改農[2011]1172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配套資金,招標人為醴陵市水利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湖南省醴陵市。
2.2建設規模:約531萬元(其中國債資金318萬元)。
2.3本工程實施計劃
計劃開工日期2011年9月30日,計劃完工日期2011年12月10日。
2.4本次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共1個標段,本標段工程主要內容如下:新建凈水構筑物、新建清水池、鋪設輸配水管網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合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施工資質,近5年內具有一個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項目負責人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以上(含貳級)建造師證書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準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技術負責人***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湖南省省外企業必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6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投標人的限定條件
4.1 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參加開標會,并在開標記錄上簽字和簽署誠信承諾書。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標項目擬任施工項目負責人***
4.2 同一注冊建造師不能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工程項目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投標人的擬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應在投標文件中承諾在本項目施工期間沒有由其本人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4日(雙休日、節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持如下資料購買招標文件。
① 公告發布后開具的單位介紹信(原件);
② 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③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④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
⑤ 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
⑥ 技術負責人***
⑦ 聯系人***
⑧ 委托代理人(應為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師)的勞動合同和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會保險(近期6個月以上)的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其為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的有效文件。
以上所有資料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為2011年9月20日上午9:00時(北京時間),開標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踏勘現場和召開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對招標工程現場進行踏勘。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醴陵市水利局
招標代理: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郵政編碼:410007
聯系人***
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