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QWZC-GZ-201119 |
---|---|
加入日期: | 2011.08.22 |
截止日期: | 2011.08.29 |
招標業主: | 犍為縣電教站 |
地 區: | 犍為縣 |
內 容: | 第二批教學儀器設備 |
預審公告標題: 犍為縣電教站第二批教學儀器設備招標采購資格及技術參數預審公告
采購項目名稱: 犍為縣電教站第二批教學儀器設備招標采購資格及技術參數預審公告
采購項目編號: QWZC-GZ-201119
公告發布時間: 2011年8月22日16時4分
行政區劃: 樂山市-犍為縣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采 購 人: 犍為縣電教站
采購包個數: 1
采購中介機構名稱: 本級政府采購中心
更正公告: 無
采購內容: 見右下角附件
申請人資格: 見右下角內容
公示截至時間: 2011年8月29日10時0分
聯系人/聯系方式: 所提意見請在2011年8月29日10時前,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我中心,傳真:***
其它內容: 犍為縣電教站第二批教學儀器設備招標采購資格及技術參數預審公告
致有關供應商:
受采購人犍為縣電教站的委托,對其第二批教學設備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為了保證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政府采購程序公開、公平、公正,按照《關于加強我省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管理的補充通知》(川財采〔2008〕35號)文件規定,現就該項目的資格條件和技術需求廣泛征求各供應商的意見。
如您認為該項目的資格條件和技術需求存在傾向性或不合理性,請具體指出存在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內容,并進行說明及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所提意見請在2011年8月29日10時前,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我中心,傳真:***
此公告不涉及報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資格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且注冊資金6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從事教學設備、儀器設備生產或經營的企業;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7、在樂山市范圍內設有固定的售后服務點(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主要設備非投標產品制造商必須獲得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
二、技術參數要求:
另見四川政府采購網右下角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