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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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8.24 |
招標業主: | 石嘴山市善道交通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石嘴山 |
內 容: | 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燈工程起于302省道與包蘭鐵路交匯處,止于沙湖商業街加油站,全長約6.15公里,安裝路燈248盞、50KVA箱變5 |
關鍵詞: | 監理 路燈 路 |
石嘴山市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燈工程施工及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石嘴山市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燈工程 項目已經由 石嘴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石嘴山市交通運輸和口岸管理局 (以下簡稱“招標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規模:石嘴山市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燈工程起于302省道與包蘭鐵路交匯處,止于沙湖商業街加油站,全長約6.15公里,安裝路燈248盞、50KVA箱變5臺。
2.2施工工期:本項目建設期為2個月。
2.3監理周期:項目開工日起至項目竣工。
2.4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3、 招標范圍
3.1 本次施工招標范圍:選擇確定 石嘴山市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燈工程 項目的施工單位。
3.2本次監理招標范圍:選擇確定 石嘴山市沙湖大道南延伸段路燈工程 項目的監理單位。
4、潛在投標人應獨立參與本項目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資格條件:
(1)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
(2)施工具備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級(專業承包)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監理具備公路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施工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報名
5.1請有意愿的投標人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施工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外地企業需攜帶進寧登記備案手續),于201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法定節假日不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14:30~18:30(北京時間)到 寧夏銀川市上海西路65號和信創展中心五樓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報名。報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報名。
5.2招標文件、施工圖紙等資料購買日期另行通知。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圖紙、資料費1000元(售后不退)。
6、聯系方式***
招標人:石嘴山市善道交通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朝陽西街136號 地址:***
郵 編: 753000 郵 編: 750004
聯系人: 王先生 聯 系 人***
電 話: 13995123444 電 話:***
傳 真: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