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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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8.17 |
招標業主: | 竹山縣行政服務綜合樓建設項目管理部 |
地 區: | 竹山縣 |
內 容: |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申請人必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2、同時具有良好社會信譽及足夠經濟實力,能有效履行合同的監理企業均可報名。 |
關鍵詞: | 綜合樓 監理 |
竹山縣人社服務中心暨社會救助中心綜合樓工程監理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竹山縣人社服務中心暨社會救助中心綜合樓工程監理招標,已由相關部門批準,招標人為竹山縣行政服務綜合樓建設項目管理部,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現決定對項目的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擇監理企業。
二、 招標范圍
基礎處理、主體及附屬等工程施工監理。
三、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申請人必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2、同時具有良好社會信譽及足夠經濟實力,能有效履行合同的監理企業均可報名。
四、 資格審查方法
1、本次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
五、報名截止及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
1、從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17日下午6時止(節假日除外),逾期報名將不予受理。
2、請申請人于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17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以前(北京時間,下同)在竹山縣綜合招投標服務中心(竹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七樓)持單位介紹信(原件)、身份證(原件)和有效營業執照(原件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副本)、企業資質證(原件副本)、擬派駐地監理工程師證書(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同時提供一套加蓋投標申請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程效明 電 話:***
陳 燕 電 話:***